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题目基于排污权交易规则的环境会计问题研究
一、前言部分
(一)写作目的
本文的目的就是在现有的理论和会计准则基础上对排污权交易会计进行深入研究,得出可行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涉及排污权交易的政府机构、企业及其他参与者提供参考。
(二)相关概念
1、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政府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则根据排污许可证向特定地点排放特定数量的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及其所代表的污染权是可以买卖的,企业等经济主体和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污染权。
2、无形资产: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3、现实市场法:是用市场价格来计量环境污染加重的环境资源损耗成本。
4、人力资本法:用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损害来估计环境造成的损失。
5、间接市场法:它能利用现实市场无法利用的信息。
(三)综述范围
本文参考了2006-2010年间发表于《会计之友》、《绿色财会》、《商业时代》、《经济经纬》、《商场现代化》、《财会月刊》等学术杂志中的研究论文,借鉴云南财经学院学报等大学学报文章及部分硕士论文,通过分析与总结这些文章,对排污权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我国对于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存在的不足进行总体把握
(四)相关主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国政府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逐步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环境规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期遏制环境污染及其恶化问题。排污权交
易就是一种为各国日益认同的用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环境规制手段。但是对于排污权的确认和计量没有一定的标准,众说纷纭,因此有必要对排污权的确认和计量进行研究。
二、主体部分
自排污权交易产生以来,国内外学者关于排污权的交易的会计问题的研究是数不胜数,从各种角度出发对于排污权交易的研究,可谓是百家争鸣,对于学者们的观点,本人对其中的一些类同观点加以归纳。
(一)关于排污权交易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研究成果及动态
1、关于排污权交易的会计确认的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会计问题初探》(袁细寿,2006)主张将排污权最为一项无形资产来确认,具体做法是在现行“无形资产”的内容中增加一项“排污权明细”项目,以反映企业取得排污权的价值。
《排污权交易环境会计: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周一虹,2006)写道:2003年5月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对参与政府减少温室效应计划的企业提出了如下的建议:①公司应对政府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排污权)进行披露,排污许可证是一项无形资产,以初始的公允价值入账。根据IAS38有关无形资产的要求,该项资产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②当政府分配排污许可证给参与者时,如果收费少于许可证的公允价值,参与公司应将其差异确认为政府补贴,有关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参照IAS20执行。③当参与者进行污染排放时,应计提未来交还许可证这项义务的准备,或者未来支付的一项相应处罚(根据IAS37有关准备金;或有负责和或有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及其未来发展讨论》(程宇,2005)指出可以把排污权作为衍生金融产品来看待。
在《我国企业排污权交易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研究》(王璐、李毅,2008)根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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