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温州市产权编号: , 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租用用途为: 。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共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出租的,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予搬出且租赁期间乙方搭建设施或者房屋不得拆除。乙方如续租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情况
租金总计为元(一楼租金每月为元每平米)。
2、租金按每月租金一次付清。先付租金后用租赁物,乙方首次房租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下期租金提前天支付。
、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等因本租赁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电费公摊费用由厂区共用变压器的几方共同承担,具体计算为:各方使用的电量或电费比例乘以总的公摊费(如A厂家使用电费除以总电费,再乘以总的公摊费即为A厂家的分摊费)
第四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承租期间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安全事故及毁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租赁期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应承担修缮责任及修缮费用。
租赁期间发生房屋诸如坍塌或类似事件,经相关部门鉴定认可为甲方本身建筑问题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单方面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个月的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月租金金额的%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达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的,每延期交付一天,双方约定按月租金的%
租赁协议2017.3.30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