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法院执行担保中的特别适用.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法院执行担保中的特别适用
担保行为不仅可以发生在民商事关系中,也可以发生在司法程序中,比如法院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担保,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同样适用于执行中的担保行为。但是,执行担保与民商事关系中的担保有很多不同之处,因此,两者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适用上也有各自的不同。民商事关系中的担恕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к五种,由于司法程序的特殊性,留置与定北金不能作为执行中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沙、抵押、质押适用于执行担保。下面就执刺行中担保的三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特别适用必做一肤浅的分析,以求教于诸位。
一、峪执行担保中的保证
民商事关系中的保证铋,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啊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执行担保中的保证,觎是指保证人经申请人同意,向被执行法院丙保证,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尽定的义务时,由其代为清偿的行为。执行担保中的保证,总体上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但由于担保中
'的保证是一种特殊担保,与民商事关系中畎的保证有质的区别,在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黼民商事关系中的保证是保证人向债权人提卅供担保,而执行中的保证是保证人向执行晾法院担保。前者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滓济行为,若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必须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即经过法院审理后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后者是非平等浦主体之间的行为,当被执行人在保证期满妯仍未履行义务时,无须通过诉讼程序就可胩以直接处分保证人的财产。
2、民商事槊关系中的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以羟合同形式与债权人确立保证担保关系。而鳆执行保证中的保证人,出具意思表示明确н、内容合法的保证书,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孥,执行法院认可,执行保证就已经成立。赂
3、民商事关系中的保证期间,是根据犀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馏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忧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薯承担责任。但执行中的保证期间只要被执帷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荮,保证期间永远依附于债务的存在而存在,不发生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事件。
4厉、民商事关系中的保证有一般责任保证和嗳连带责任保证。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
吭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臼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任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贾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裼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鋈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阊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执行中的保证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黑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Ⅲ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痨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期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撼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因此,执行中保证人的责任只能是连带责任保证而非一般袒责任保证。
二、执行担保中的抵押
抵亦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担保法捭》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谮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ナ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

《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法院执行担保中的特别适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iang1982071
  • 文件大小19 KB
  • 时间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