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一、立法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于1995年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为了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亟需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修改、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工作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2004年7月,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9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法制办成立了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草案经2007年10月国务院第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初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食品安全法草案,强化了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监管方式。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加速了食品安全立法步伐。离二审仅仅二个月,“草案”即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三审稿强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责令召回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原则。2009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施行)
共10章104条
总则
立
法
目
的
调
整
范
围
管
理
体
制
行
业
自
律
舆
论
监
督
鼓
励
政
策
社
会
监
督
企
业
责
任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4-6条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第10条
分则
附则
第1章
第2-9章
第10章
食
品
标
准
生
产
经
营
事
故
处
理
监
督
管
理
法
律
责
任
食
品
检
验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风
险
监
评
食
品
进
出
口
第2章
第6章
过
渡
规
定
特
殊
产
品
体
制
调
整
生
效
日
期
第100条
第101条
第103条
第104条
用
语
解
释
特
别
规
定
第99条
第102条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调整范围
一是规定在境内的以下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生产加工和进出口,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宣贯解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