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小学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XXXX区教育局
乙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满足XXXX广大业主对义务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甲方将位于XXXX区XX小区内的配套小学(地址:)校舍和场地租赁给乙方举办民办学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配套小学的情况
XXXX配套小学(以下简称“配套小学”)是由乙方出资兴建的一所小区配套学校,校舍产权属甲方,并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经营,办学规模XX个班,办学模式为国有民办,办学层次为小学至初中。配套小学用地面积X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以确权证书为准)。
乙方按照教学经营需要对配套小学进行自费设计和装修。若租赁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装修部分除可拆除、可移动的部分可由乙方自行拆走外,镶嵌于建筑部分及拆除影响建筑整体部分的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
二、经营管理方式及期限
1、乙方对配套小学实施全面的管理,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办学模式,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学校招生规模、课程设计、收费形式与标准等具体事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经双方协商,约定由甲方租赁该配套小学给乙方经营管理20年。自20XX年 9 月 1 日起至20XX年 8 月 31 日止。
三、租赁费用标准
前五年免租赁费用,从第六年起按照学费总收入的7%计取租赁费用。学费总收入包括:每学年乙方收取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赞助费等全部收入。
四、租赁费用支付方式
1、每学年秋季开学之日(即每年9月1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学年预计租赁费用总额的XX%;
2、每学年春季开学(现定为每年3月1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学年预计租赁费用总额的XX%;
3、每学年春季放假(现定为每年6月30日)后30日内,乙方清算该学年租赁总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学年租赁费用余额。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许可范围内,甲方对乙方申请办学许可等手续予以大力协助;
2、在租赁管理期间内对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在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支持;
3、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解约收回经营管理权,不得处置小学的产权;
4、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解决配套小学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5、甲方收取乙方租赁费用的同时,需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根据有关免费义务教育补助政策,对该校符合补助政策的在读学生给予相关补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以自己的名义向教育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在经营期间不得将配套小学的办学许可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乙方不得以其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等任何理由拒绝或减少缴纳租赁费用;
3、全面行使配套小学的人、财、物的自主权等经营管理权,负责小学教职员工的招聘、决定酬薪等人事任免权。配套小学的学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4、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制订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指标,完成教学计划和其他考核指标;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建立并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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