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常见问题
1、“网站标识”的分类及样式?
“网站标识”分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两种,具体样式如下图所示。
2、什么是《标识证书》?
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颁发,包含单位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等内容并显示在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上的电子证书。点击网站标识即可在网页上显示《标识证书》。
3、《标识证书》包含哪些内容?
《标识证书》的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机构职能(业务范围)、网站名称、域名名称、标识证书发放单位、标识证书编号、标识证书发放时间等。
4、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否需要进行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
不需要,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要求办理网站标识申请。
5、事业单位如何申请“网站标识”和《标识证书》?
(1)登录“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或
“COANC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http://shenbao.));
(2)在线填报标识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并绑定有效的“.公益”域名;
(3)提交申请。
(4)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网站标识”和《标识证书》。
6、如何填写“网站简介”?
网站简介包括单位网站开办的目的、宗旨、内容等介绍,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但不得少于50字。
7、网站名称如何填写?
网站名称是指用于网站识别的字符标识,通常为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显示在浏览器标签处。例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的网站名称是“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如下图)。
网站名称应与网站开办审核申请或标识申请的主体和单位名称相符,可以为单位法定全称或习惯简称。
8、如何获得“网站标识“和《标识证书》?
事业单位在通过标识申请审核后即获得“网站标识”(需放置在网站显著位置),点击该“网站标识”即显示《标识证书》。
9、注册单位在获得“网站标识”后应如何进行加挂展示?
注册单位可使用自有网站进行“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无自有网站的单位可选择使用“网络红页”加挂展示“网站标识”。
10、注册单位如何操作“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
(1)使用自有网站挂标操作流程:
a: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b: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到网站所有页面代码的</body>前即可;
c:登录本单位网站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使用“网络红页”挂标操作流程:
a: 编辑完善“网络红页”:至少完善“网络红页”的机构介绍、图片轮播、最新动态或工作要闻等几个模块;
b: 编辑“底部页脚”,点击“提交内容”按钮;
c: 发布“网络红页”并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网站标识”应加挂在已经发布的“网络红页”上,“网络红页”的挂标,无需使用JS代码。
11、一个单位有多个网站(含“网络红页”),是否可以使用同一个《标志证书》?
不可以。网站与《标识证书》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网站对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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