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doc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
法官工作心得:感悟忠诚
写下这个题目,感到百感交集,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做为一个法官,当然要在司法实践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其中的内涵,复杂,又远远不是这两句话能概括了的---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断案止争的重职,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
法官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法官要与时俱进,尊崇和信仰法律,把审判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人格的自我超越,让这种自我超越与法官的职业生命相伴相长,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相伴相生,最终把法官的美德衍化成一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人性化司法理念。
身为法官,要播种法律、沟通情感、约束欲望、规范行为。做好这些,个人的良好品行,操守,是第一要素。只有心灵洁净,才能公正执法,这是做好法官工作的第一要素。自己都不能尊重法律,做一个有操守的人,怎么能胜任法官的工作?
同时,任何烦躁失度都是司法审判的大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法官要用绝对的冷静和适度的沉默诠释法律,让法律在冷静和沉默中生根发芽而成为公众意识。法官的冷静是一种超人的智慧,是一种自信的风度,是一种为人厚重的美德。面对繁乱的纷争,面对社会的压力,面对神圣的法律,冷静的沉默是对个案深层次的理性思考。是法官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公正是法官的道德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应宅心仁厚,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公共秩序。
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总之,我的感悟是如下: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必须做到忠诚,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忠诚,始终把忠诚写在人生信念的旗帜上,融入肩负的反腐倡廉使命中。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着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他认为,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言,体育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坚定信念,一要加强学习。“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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