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服务规范解读_幻灯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解读
2011版
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解读
常见特殊病种
分裂样精神病(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表现与精神分裂症相同,病程未达一个月。
抑郁症
如出现过(轻)躁狂表现可诊断为双相障碍(躁狂抑郁症)。
躁狂症
长期单相躁狂症少,如出现过抑郁表现可诊断为双相障碍。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与“痴呆”区别(起病18岁以前)。
--对于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者,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要求,每3个月随访一次;其他精神发育迟滞者每年访视一次,了解病情并评估是否应列为基础管理对象。
( 出自《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规范》)
知情同意
对象-社区居家患者+机构门诊和出院患者
例外:符合《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仅需告知不需获得同意,出院后直接社区管理
有相应的地方立法规定
类型-同意社区;同意门诊;不同意
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解读
诊断病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姓名: 编号□□□-□□□□□
解读
1、诊断填写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非管理范围的诊断病种需排除
诊断明确:需有资质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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