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节能补贴“退补”与“骗补”何干?-电气论文
家电节能补贴“退补”与“骗补”何干?
海蓝
2015 年末,家电行业内多家上市公告发布公告称,企业所在的地方财政部门向家电企业《关于下达清算节能家电产品推广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家电企业退还原本已下发的部分补贴款。此类公告一出,舆论哗然,其中有些媒体据此判断多个家电企业在节能补贴政策中存在骗补行为。然而,事实究竟是企业“骗补”,还是“挨坑”?
为此,本刊对中国家电业历史上第二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延续至今的情况,进行详尽答疑。
问题1 :清算家电节能补贴资金的背景是什么?
2012 年6 月~2013 年6 月, 第二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众多家电企业的反对声中实施。这一市场刺激性政策,由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和企业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补贴流程与第一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有明显不同,第一次为企业先垫资、财政部门后拨款;此次为财政部门先拨款、后审计清算。
问题2 :家电企业是否存在“骗补”空间?
据了解,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推广补贴资金采取了财政预拨、企业垫付、事后核查的管理方式。有关部门要求推广企业统计上报销售数据,财政部门根据销售数据,分批预拨补贴资金给各家电制造企业。制造企业通过经销商、零售商等环节,在销售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消费者。财政部门根据家电企业上报的数据预拨款项,家电企业按要求必须把补贴资金全额及时发给各级经销商,预拨不足的由家电企业提前垫付。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审核,包括委托会计事务所审查账目和委托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
因此,家电企业主要承担是垫付补贴款的作用,并非财政部门补贴资金的直接受益者,接受补贴资金的是零售商,享受补贴的是消费者,家电企业在流程中并没有“骗取”补贴款的空间。
问题3 :“退款”是怎么产生的?
有关部门核查后不认可部分企业申报的数据,所以要求退还部分补贴款。举例说明,如果假设甲企业申报的销售量为10 万台,已经领到9 万台补贴资金,还垫付了1 万台的补贴资金,需要政府再补发1 万台的尾款,但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其他终端抽查的结果判定,只确认合格销量为8 万台,那企业不仅拿不到尾款,还要退回1 万台的补贴资金。
问题4 :“退补”争议在哪里?
据《电器》记者了解,目前许多企业只知道核查结果,却不知道结果究竟是如何得出的,也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明确的解答,不合格的数据到底来自哪个终端经销商。各企业认为核查方法存在问题,当时核查了企业的出货数据,经销商的进货数据和消费者的购买情况。但是调查消费者的购买情况属于抽查,“抽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作为财务记账凭证、作为核减的依据。在没有准确依据的情况下要求企业退回已经下发给经销商的补贴资金,有的企业需退还金额甚至高达几亿元,这是无法接受的。
此外,经销商与企业仅为商业合作关系,从2013 年节能补贴政策结束的补贴政策清算至今,不仅许多经销商已经不复存在,要求做到消费者、零售商的所有信息100% 准确是不可能的。
问题5 :“退补”的影响在哪?
财政部门是根据家电企业每旬上报的数据预拨款项,要求家电企业必须把补贴资金及时发给各级经销商,预拨不足的由家电企业提前垫付。还以甲企业为例,该企业已经把10 万台的补贴款发给经销商,这样的话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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