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贷款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农民贷款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县地处××市西部,辖3镇7乡1个国营农场,118个村居委会1633村民小组。现有方公里,有耕地542978亩。201X年末总户数80406户,其中农业户数72440户,占总户数的90.1%,总人口336189人,农业人口308518人,占总人口的9
1.77%。201X年农民人均总收入417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82元。受现有金融体制和相关政策的局限,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制约我县农民增收致富的一个难题。当前为我县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只对企业、团体提供服务,不为农民个人贷款。为农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的就只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201X年底,农行发放惠农卡6411张,发放小额贷款3497万元(其中甘蔗种植3297万元、茶叶种植200万元);有46344户农户在信用社贷款,贷款总额13428万元。
二、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从金融机构本身分析自从1996年以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全面撤出××,独家经营的农业银行也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将营业网点撤并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段,并将农行资金以农业为主转向了工商业并举,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城镇。农村信用社便顺理成章成了农村金融主力军。那么,农民能否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贷
款,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信用社的意愿和行为。97年人民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性质的表述是:
“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这一定义体现了国际通行的金融原则,即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再加上一个非盈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就完整了。这一定义同时明确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
主要为社员服务。这是合作制的初衷,也是合作制金融与商业金融的根本区别所在。《规定》还要求农村信用社“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这与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经营没有冲突。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社相对独立运作时间短,积累的成功经验并不多,加之在市场经济环境尚未成熟的条件下,受地方意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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