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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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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doc三台县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
便民申诉与司法服务体系,拓展服务“三农”有效途径
初见成效
近年来,我院民行检察工作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办案工作机制,重点在服务“三农”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便民申诉与司法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依托农村涉检事务联系点,建立便民申诉站,切实服务农民群众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民涉及检察事务的诉求,我院于2009年4月1日成立了农村涉检事务联系点工作组,先期在芦溪镇、观桥镇两地进行试点。4月3日、4月8日,民行科科长与其他工作组成员一起分别到芦溪镇、观桥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民金融和农民工维权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方面进行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在两镇党委、政府张榜公示了《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涉检事务联系点试点工作意见》、联系点工作组办公室电话号码,向农民群众分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案、立案条件、办案规范流程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力地推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农村基层的延伸,方便为农民群众服务。民行部门以涉检事务联系点为依托,在芦溪、观桥两个试点镇建立了便民申诉站,选聘一到两名文化素质较高的村干部作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并定期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要求他们为村民的法律维权活动提供帮助,方便当地群众申诉,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申诉难”的问题。
二、与县司法局、群工办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的沟通联系,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院于2008年起就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精心筹划,主动深入乡镇、农村进行走访调研,认真研究三台农业大县的特点,结合本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多项措施,建立民行检察服务
“三农”长效机制。如: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便民申诉与司法服务体系的意见》建立申诉人法律援助制度、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民事行政联络员制度。同时,深入乡镇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加强沟通与联系。2008年7月、2009年4月,我院民行部门干警两次参与三台县司法培训研讨会。会上,民行科长重点介绍了民事行政检察几项探索性工作,如建立和完善涉农案件便民申诉与司法服务体系、加强对调解、执行案件的监督等,并详细讲解了几个成功的抗诉案例,让到会律师对民事行政检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会后,我们将制作的5000余份“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卡”发放给了各司法所和县群工办,明确了在接待申诉人时要将“宣传卡”交与当事人,促使民行宣传工作与各法律服务机构和群众服务工作形成良性互动。目前,我院已经受理通过司法所和群工办的联络员移送的涉农申诉案件4件,主要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2008年12月受理的舒茹燕等三人返还房屋纠纷案就是典型的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案例:被申诉人侯兴华2007年3月用其夫舒大杨矿难死亡抚恤金在夫家宅基地上改建了一楼一底的砖混结构楼房一幢。因舒大杨的母亲杨素芳、弟弟舒大礼、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舒茹燕搬入侯兴华所建房屋居住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没有查明侯兴华兴建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属于哪些人使用的情况下判决杨素芳、舒大礼、舒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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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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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