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学校的达标管理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曾晓兰
标准: 开展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
评分: 6分
评审要点: 院内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达到规定的标准与要求
评审方法: 现场查看场地,查看相关资料
评审细则: 无场地和设备各扣2分,服务与管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酌情扣1—2分
新婚学校: 凡进行婚检的医疗机构都应设立新婚学校
职能: 为新婚夫妇讲解婚前保健、优生优育、避孕方法、母乳喂养、婚育新风政策等知识. (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孕妇学校、父母学校: 达到规定的标准与要求
标准:卫生部《孕妇学校》工作管理规范和湖南省孕期健康教育项目事实方案。
2、教学设备:
电视机、电脑、录像机/VCD/DVD
投影仪、黑板、宣传橱窗
骨盆模型、胎儿模型、
乳房模型、新生儿模型等
二、查看相关资料
1、成立孕期健康教育管理小组的文件
2、成立孕期健康教育中心的文件
3、专人负责
4、5人以上的师资队伍
5、查看教案和讲课幻灯(教学内容应包涵整个围产期和婴儿期)
6、组织授课和活动的资料(签到登记、授课记录、问卷调查)
7、发放的资料
组织管理:有成立孕期健康教育中心和孕期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文件,并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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