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本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骅港环境保护的任务是:合理开发和利用港口资源;保护和改善港口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创造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港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港口陆域、海域范围内一切生产建设及其它过程中产生各类污染物的环境管理。
第四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港口生产和经济建设协调同步发展。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健环委员会,总经理担任主任,主管副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安质部、生产部、计划部、设备部、工程部、财务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担任;安质部经理担任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责是:
1、组织协调全港环境保护工作。
2、审议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环保工作责任目标、机构分工。
3、审议重大环保工程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方案。
4、审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工作表彰与处罚处理决定。
5、审议重大污染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及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方案以及污染事故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质部环境监测站为公司环境保护专职机构,在安质部经理领导下,负责港口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
2、编制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环境保护投资计划,确定环境保护研究课题,协调落实方案,组织实施重点环保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统一组织港口的环境监测,负责调查和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4、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提出治理污染的措施。
5、对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参与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项目设施的竣工验收。
6、督促检查环保设施的使用、维修及管理情况,使环境保护设施保持完好并正常运转。
7、建立污染源档案,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设备和管理工作经验;组织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第七条公司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
生产部:把环保工作纳入到生产指挥系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强调布置除尘、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使环保与生产同步进行。
计划部:在编制港口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同时汇编环保工作的规划和计划,严格履行工程立项、选址、可行性论证等阶段的环境保护申报、审查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
工程部:在进行项目引进、开发和建设中要严格环境保护管理,并对项目的环保内容进行跟踪落实。在工程设计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保部分;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工程设计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施工,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
设备部:在实施技改项目、技改措施时,应选择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协助安质部开展环保科研课题研究,开发高效防污染技术。加强对港口机电环保设备(施)的综合管理,积极采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