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的建议.doc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的建议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是我国新时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举措。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提出小城镇大战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战略部署,把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来部署推进。2012年,我省以实施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为抓手,在全省培育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全面提高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明确城镇化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我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00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小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12年10月,全省1224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3100平方公里,镇区人口1275万,全省城镇化率已超过50%,。但总的来看,我省小城镇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有较大差距,城镇化率依然较低,城镇化水平依然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二是城市实力普遍较弱,辐射和带动能力差;三是城镇化区域差异较大,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四是城镇化的质量不高,城镇的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明显不足等。
分析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城镇化建设认识有偏差。近年来,不少地方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对城镇化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小城镇建设工作推动力不强,影响城镇化进程;二是对城镇化建设定位不准确,把推进城镇化简单理解为增加城镇数量和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甚至片面理解为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大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城镇化建设规划滞后。目前,不少地方在编制城镇建设规划时由于规划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原因,致使城镇规划滞后于国家总体规划,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且刚性约束不力。一是县(市)、乡(镇)规划不够完善,规划编制不及时,起点较低,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精品和特色,不能与城区整体规划很好的衔接。二是城镇总体规划缺乏前瞻性,急需修编。
(三)对城镇建设用地使用不当,加剧了土地供需矛盾。目前,我省大部分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无视国情而贪大求全、盲目占用耕地的现象。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当地政府没有对建成区内土地挖潜和对国家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无论是产业优化升级还是城镇的建设,都面临着用地不足这一瓶颈。一方面,总体上看我省建设用地紧缺;另一方面,对已审批的建设用地又存在着土地闲置、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据统计,约有40%的闲置土地是企业囤地待沽等自身原因所致;50%的闲置土地则由于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调整、拆迁拖延以及违规违法批占等问题造成;另外,一些城镇工业园区由于产业定位、规划布局不当或缺乏后续资金投入等原因而长期闲置。以上做法加剧了土地供需矛盾。
(四)城镇建设资金匮乏。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资金的支撑,然而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多数市、县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阻碍小城镇进一步发展和加速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障碍。近年来,由于县、镇(乡)两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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