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石宝镇石口小学
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清洁卫生工作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工作的责任划分
1、教室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保持课堂的清洁卫生。
2、功能室卫生:使用者是第一责任人。
3、办公室卫生:值周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值周教师负责打扫。全体教师都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公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指定班级负责打扫。阳台瓷砖有公区所在班级负责清扫。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义务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5、厕所、多媒体教师卫生: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打扫,轮流到的班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义务保持厕所、多媒体教室的清洁卫生。
6、个人卫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1、教室卫生: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保持,各班放学后进行全面清扫。
2、公区卫生:全校教职工、学生共同保持,各班安排学生在早读课前捡看得见的垃圾。放学后,各班安排学生对自己公区卫生进行全面清扫。
3、厕所、多媒体教室卫生: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义务保持厕所、多媒体教室的清洁卫生。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打扫,每周2次。
4、各班利用班会,班队活动时间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三、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行政值周及值周教师每天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情况进行巡视,有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及各班劳动委员每周三早读课前十分钟和每周五阳光体育上课十分钟后对各班教室、公区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3、厕所、多媒体教室卫生打扫彻底后通知值周教师亲自验收。有问题及时处理。
4、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由大队部进行公示、评比,每周评选出低段(学前班-三年级)、高段(四-六年级)各一名卫生表现较好的班级颁发流动红旗,同时奖励班主任20元,并纳入班主任考核和评优选先。
四、清洁卫生工作要求
(一)教室清洁卫生
1、地面:无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和其他污痕。
2、门窗:门、玻璃、窗框及阳台每天揩擦,无灰尘、蜘蛛网(二楼以上后窗以站在地面能擦到的地方为止)。
3、桌凳:桌凳放置规范、整齐、不零乱,无乱挪乱移现象。桌凳面上无灰尘和乱涂乱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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