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为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三章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 网站、网页由具体负责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 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组组长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 信息安全组具体负责的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 网站维护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5、 网站维护员工作人员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6、 工作人员会商后,将有关情况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7、 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如认为情况严重,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警。
第四章 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 当有关负责人员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通报情况。
2、 网络安全员应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情况。
3、 网络安全员和网络管理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 网络安全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 安全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第五章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 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 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 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楚该病毒,应立即向安全小组负责人报告。
5、 信息安全小组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应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
6、 经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7、 安全领导小组经会商后,认为情况极为严重,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8、 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应立即告知各下属单位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第六章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 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 网络安全员和网站维护员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 网络安全员和网络管理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认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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