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合作2011年5月8日来源:叶河村
一、什么是三大合作?
三大合作是指,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农民的生产组织方式进行改革而形成的三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统称。
。这是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给农户,建立社区型股份合作社,实行产权明晰、管理民主、风险共担(以股本金为限)、利益均沾(按股分红)。
至今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福利型。主要是两种对象:经济强村(有条件分红)、撤村建居的城郊村(集体资产必须妥善处置)。
(2)固权型。适用于所有的村。零资产村同样要量化股权,而股值为零;负债村,债务挂帐,以零资产改制。
(3)发展型。在改制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发展项目,吸收农户入股,实行增量扩股,取得收益后按股分红。
至2007年9月,苏州已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93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5%。其中资产量化到户的599个村,享有股份的农户突破了50万户,量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70余亿元,约占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总额的70%。
。这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由农户自愿将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然后,根据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对内或对外公开招标等形式落实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或从事其他二三产业,取得收益后实行按股分红。
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
(1)合作社本身不直接经营,而是出租土地。
(2)合作社直接经营,从事一产或出租房屋。
(3)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再联合,土地再入股。
至2007年9月,苏州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9个,,。另有近5万亩承包土地入股参与其他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
。就是指在明晰农户私人产权、保持农户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在生产、流通、技术、资金等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由农户自愿组建的专业性合作社。
主要涉及到三个领域:
(1)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
(2)农村三产和农业旅游业。
(3)投资性物业合作社(出租厂房、集体宿舍楼等)。
至2007年9月,苏州农村已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773个。其中以种养业为主的有357个,,;以合作投资为主的富民合作社281个,,;以生产服务和联合营销为主的各类专业协会135个,。
至2007年9月,全市通过改革组建的“三大合作”组织累计已达1941个,,,%,农民投资入股或享有资产量化的股金总额超过了100亿元。
这标志着,苏州农民已开始走上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也标志着,苏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已成为农村第三股正在迅速崛起的经济力量,预计不久将实现三分天下有其一。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某些做法的一种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二者的主要区别:(1)合作制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股份制则不
允许退股,可以继承、馈赠、转让。(2)股份制一般不限制股份比例,谁持大股谁控股;而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平均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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