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数据库系统管理办法
为加强成都大学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与应用,保障我校数据库系统的数据安全、高效运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
、统一管理。
,由信息网
络中心负责审核。
(学院)已申请到的数据库资源的账号、密码及访问权限负责。
。
。
,严禁以明文的形式保存密码
等敏感信息。
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利对数据库的内容进行监督,并根据检测情况给予限期整改、
停止访问、删除数据库等决定。
。
,节约数据库系统空间,数据库批复的有效期为
一年,自批复之日开始计算。
,二级单位参照原申请
资料重新申请。
,信息网络中心有权收回该数据库系统,中止数据库系统
的使用。
。一个周后,
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删除数据库相关内容。
申请表所描述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到信息网络中心进行登记备
案。否则,由此数据库造成的后果由使用部门(学院)承担。
二级单位可以申请撤消数据库,信息网络中心在接到撤消申请后应该在三个
工作日内撤消对该数据库系统的使用。
成都大学数据库申请表
申请部门(学院)
第一
安全
责任
人
姓名
办公电话
Email
QQ
手机
第二
安全
责任
人
姓名
技
术
人
员
姓名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Email
Email
QQ
QQ
手机
手机
用
途
描
述
学院
(部门)
审批
意见
第一责任人(签字):
申请单位(签章)
年月日
信息网络中心审批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
年月日
说明:
,二级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是学院(部门)书记,申请单位如果没有设立书记岗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是该单位的处级领导;
;
,并明确说明“同意”或者“不同意”。
成都大学数据库系统变更申请表
申请部门(学院)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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