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某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的管理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局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局
第三节董事局秘书
第六章总裁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和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篇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力机构
第三章决策机构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五章职能部门
第三篇制约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董事局(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行政(经营)班子议事规则
第四章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审计管理制度
第六章审计程序
第七章监察管理制度
第四篇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原则与权限
第二章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章投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
第六章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九章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章员工文明办公规范
第十一章安全保卫制度
第五篇岗位(部门)职权
第一章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第二章财务管理中心
第三章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总裁办公室
第五章法律事务部
第六章审计监察部
第六篇契约管理
第一章契约管理制度
第二章契约管理办法
第七篇奖罚制度
第一章奖励制度
第二章处罚制度
管理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一篇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某某某某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NORTH ENTERPRISESY GROUP CO.,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为主导战略,以科学、先进的现代管理为手段,以务实、进取、创新的工作精神为原动力,通过实施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确保企业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创造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优良的业绩和投资回报回馈股东和社会。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按出资额计股的形式,每股一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二节股份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六条股份增减和回购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回购要约;
(二)根据股东意愿回购;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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