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流程
篇一:
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
一、怎样建立党支部?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申报单位就建立党组织等事项与上级基层党(工)委进行沟通。内容包括:
单位的概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人选基本情况等。
2、上级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审。
3、上级党(工)委初审同意以后,申报单位向上级党(工)委呈报关于建立党支部及支委会候选人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
a、说明成立总支、支部的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b、要求设立总支、支部的理由。c、支委候选人名单。d、要求设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委员会的人数。
4、上级党(工)委对支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七人以下的只设支部书记)。
5、上级党(工)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发文批复。
6、申报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8、上级党(工)委审批、下发批文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谈心、民主评议党员、交纳党费、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4、党课教育一般每半年一次。
5、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6、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7、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季度一次,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
8、思想汇报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9、党内谈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之分,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10、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一次,可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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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应按规定的标准每月向支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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