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语言文字促进和谐发展
—芙蓉区蓉园小学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活动总结
长沙市芙蓉区蓉园小学前身是湘湖渔场子弟小学,属三湘开发区配套新建的一所小学, 1999年投入使用。2000年,由时任副省长唐之享同志亲自题名为“蓉园小学”。经过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先后创建成为长沙市示范性学校,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红领巾示范小学,荣获市文明单位、市红旗标杆大队、青年文明号等光荣称号,连续6年被评为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督导评估先进单位。学校以整洁优美的校容校貌,现代先进的设施设备,品高业精的师表形象,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成为了三湘教育界一朵新开的奇葩!
学校由于地处环境特殊,属新建的开发小区,学生数量在几年内急剧增加,从1999年的6个教学班、两百多个学生发展到现有的20个教学班,1169位学生,学校在不断地壮大、兴旺,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加上家长、学生结构来源复杂,遍布全国各地、语言丰富多彩,家长受教育的程度参差不齐,半数以上家长属市场经营户,文化程度不高,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松懈,孩子们的行为习惯难以培养。为了提升学校品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实现学校纵深、和谐地发展。自2005年以来,在区教育局、市语委办的领导下,全体教师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理性的思考,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视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人文校园、书香校园,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校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以“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原则,扎实、富有个性化地开展工作,学校致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督促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提升教师具有规范运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能力,全校49位在职教师中中有47人获得二乙以上普通话合格证,占在岗教师总数的96%。(2人未获得普通话证是因为已年满51岁。)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经常、规范,校园文化彰显,校园氛围积极向上,学校在不断地深入、纵深持续地发展,充分展示了市级示范学校的风范。现就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
学校很早就把规范用字用语的工作学校的具体工作当中,成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具体负责,中层以上干部任组员,语文老师为辅导员,各班的推普委员为宣传和监督员,组成了语言文字工作组,使得一系列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逐层深入,真正使得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全校整体形成一条线管理、多点配合的管理网络,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这项工作能长期坚持,收到实效。为了顺利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完善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实施细则》、《检查反馈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评比制度》等。按“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去;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教师考核、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并在“教师为主、全员参与;教学为主,全面渗透;学校为主,全方配合”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总体规划,开展科学、生动、有序、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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