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烧伤病人休克期补液的护理_PPT课件大面积烧伤病人休克期补液的护理
休克期的概念
烧伤后48-72小时内,无论病人是否发生休克,均称之为休克期
液体疗法的重要性:是防治休克的主要措施,及时、有效地扩容是防治休克的第一步。在休克期内配合医生及时、有效扩容,根据检测指标调整个体化的补液方案,使病人平稳过渡,为下一步的治疗奠定了基础。
Ⅱ°、Ⅲ°烧伤的补液量的计算:(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成人)+基础需水量)
第一个24小时内
第二个24小时内
每1%面积、公斤体重补液量(为额外丢失)
成人
儿童
婴儿
第一个24h的1/2
晶体液:
胶体液
中、重度
2:1
2:1
2:1
同左
特重
1:1
1:1
1:1
同左
基础需水量
2000ml
60-80ml/kg
100ml/kg
同左
二度烧伤
深二度烧伤,创基红白相间
深二度烧伤,部分已达三度
补液的护理
1 入院后评估对病人的烧伤面积、深度、烧伤时间、生命体征、入院前的处理(包括已输入的液体种类、量)、有无呼吸道烧伤以及其他合并伤等进行评估,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2 快速建立有效静脉通道一般采用留置针选择体表大静脉(头v、贵要v、大隐v等) 进行穿刺,原则先上肢后下肢,先粗后细。静脉穿刺困难者,可行深静脉插管或静脉切开。休克期内要保证有2条以上静脉通路,液体24h维持,
3 补液速度遵循先快后慢、先晶后胶、晶胶搭配、先盐后糖、见尿补钾的补液原则。
烧伤后1-2h内先输入晶体液1000-2000ml,再输入胶体液,3-4h内输入液体总量的30%,第一个8h输入液体总量的60-65%;部分烧伤病人由于伤后补液不及时或补液不够,造成复苏不当,这些延迟复苏者需要显著增加补液量。在第一个24h纠正低血容量状态后,第二个24h的输液速度就可以匀速滴入。补液时要根据各种监测指标调整输液死地,防止补液不足或过量。注意不可将液体在白天全部输注完毕,这会导致夜间创面持续渗液却未能及时得到补充,使休克期延长。
常规补液输液量与时间的分配
传统的输液分配:伤后第一个八小时要输入第一个24小时计算总量的一半,余下的一半在后16小时内输入。第二个24小时的电解质和胶体应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同前
这种分配比例是基于原来对体液渗出规律的认识决定的,原认为伤后6~8小时为渗出高峰,故应在8小时内输入一半。~2小时, 因此入院后即应快速输液,使伤后3小时左右输入计算总量的30%,伤后8小时输入总量的60~65%可能更符合实际需要。
补液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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