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发挥中医优势,
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
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急诊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
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急诊科是中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是开展急诊急救、危重病临床研
究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是独立于内科之外的
一级科室,实行 24 小时开放。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
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
应加强对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医
疗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具备与中医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急诊急救、危重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 24 小时开设相关专业的急诊,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支持区包括挂号、
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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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二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留观室。有条件可设重
症监护室;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急诊留观室、重症监护室,有条件
的可以开设急诊病房。
第八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布局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
关要求进行设置,应设置中医综合处置室,并保证 24 小时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服
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急诊煎药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
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急诊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
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针灸器材(针灸针、艾条、刮痧板、火罐等)、中药结
肠透析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施设备;设置急诊煎药室的,应配备煎药
设备。急诊药房应当储备足够数量用于急救治疗的中药针剂。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
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对于急诊门诊、抢救室、留观室、
重症监护室、急诊病房应实行一体化管理。
根据科室情况,应建立急诊分诊制度、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制度、抢救流程、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处置程序、绿色通道制度及流程、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急诊医疗诊治知情签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
等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中医医院急诊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
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职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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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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