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
定义
定义之模糊性
由广义转变为狭义
广义:责任意义(道德的非难性)
不道德的动机
邪恶的意志
罪恶的思想
狭义:要素意义
广义之犯罪心理
广义:责任意义(道德的非难性)
动机的非道德性
邪恶的意志
罪恶的思想
案例:C扯下煤汽管上的煤汽表,窃取藏在煤汽表中的硬币,导致煤汽泄露,致V几乎窒息。
争议:C对V的心理:故意?恶意?
狭义之犯罪心理
犯罪定义所规定的特定的精神状态
具有广义的“罪责”意义的犯罪心理,不一定具备狭义的“犯罪要素”意义犯罪心理。
例:故意杀人罪之“故意”
故意
定义
狭义:引起某一结果或参与特定行为之意欲
广义:(1)引起某一结果之意欲
(2)明知危害结果实质上确定会发生
案例:
某炸弹专家D为从其太太V的人身保险中获得收益,在V乘坐的飞机上放置炸弹,并在飞机飞行时引爆,导致V与其他100名乘客同时死亡。
故意
主观性(大多针对“明知必然”)
假设,前例中D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相信其祷告可以救下飞机上的其他乘客,只是炸死其老婆V。
此时,D只对V之死亡有故意,而对其他乘客的死亡并不存在“明知必然”之故意
转移之故意
案例:
A开枪射击B,欲杀害之,但却击中并杀害了路人C
问:A对C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构成。因为转移犯意理论,“故意随着子弹飞”
理由:
刑罚必要性:A不能因其错误而免去责任
责任主义:打中与打偏之罪责相同
反对:
从犯罪定义出发即可
打击错误
并发事件
A射击B,子弹伤B,并打死C
故意杀人(C)+未遂杀人(B)
A射击B,子弹打死B,并打死C
故意杀人(B)+故意杀人(C)?
思考
A射击B,救下其妻子C
故意杀人(B)+草率危及(C)
A射击B,却打中其妻子C
未遂杀人(B)+过失杀人(C)
过失危险(B)+故意杀人(C)
未遂杀人(B)+故意杀人(C)
外国刑法学(华南师范大学)7犯罪心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