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文件
客户资信管理规定
编码:OD309-15
版本:A
修改码:
分发号: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 1 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 1 日
目的
为了集中、统一掌握客户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地评估、预测客户的资信能力和信用风险,从而保证本企业各项交易决策具有科学依据,并不断改善客户资源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本企业对客户的信用信息搜集、管理、客户资信的调查、评估以及客户信用的监督、记录的职责、内容、程序和主要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在对外销售、营销网络管理及备品供应网络管理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工作。
术语
信用信息:指记录、代表或反映客户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信用等级:指依据一定方法和标准对客户的信用程度作出的评估。
资信调查:指专门机构对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信状况进行的全面调查,资信调查的结果通常被编制成资信报告。
客户:指所有与本企业有销售业务往来的经济实体,包括整机配套厂家、经销商、代理商及服务站点等。
职责
会计部财政税务室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
营销部营销管理室及国内销售部各室、会计部是本程序的执行部门。
营销部营销管理室负责客户信用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建立客户资信档案。
国内销售部各室,服务部备品室负责本职工作范围的客户信息搜集工作,动态监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态。定期向营销部营销管理室提供客户资信变化情况
会计部负责记录客户的付款状况、对整个过程进行审核监督。
程序内容
序号
工作
内容
工作描述
输入
输出
责任部门
(人)
01
客户信用信息搜集
销售人员按规定搜集各类信用信息(第一手资料),并填制《新客户接触记录表》。根据营销管理室的工作指令,进行老客户信息的必要收集,并填制《老客户信用调查表》。营销管理室根据增加的新客户和必要老客户向资信调查机构订购《客户资信调查报告》。会计部财政税务室审核监督客户资信的信息收集和调查工作。
客户资信信息管理条例
·第一手客户信用信息资料
·《客户资信调查报告》
·《新客户接触记录表》
·《老客户信用调查表》
·营销部管理室,国内销售部各部门,服务部备品室
·会计部财政税务室
02
建立客户资信档案
营销管理室依据《客户资信调查报告》及客户信用信息建立客户资信档案。
·全部客户信用信息。
·客户资信报告。
·信用记录。
按标准分类的客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
·营销部营销管理室
03
客户信用等级评审及分类
营销管理室根据获得的全部客户信用信息以及回款情况,进行综合性的信用评估,评估结论以ABCF四个等级表示,(A:信用良好 B:信用一般C:信用很差 F:信用最差,停止供货),经过国内销售部会签,会计部财税室审核批准。
·客户资信档案中的全部信息
·实地调查
·客户信用等级
·信用分类
信用期限
·会计部财政税务室
·营销部营销管理室
·国内销售部
04
制定信用政策,动态监督客户信用记录
会计部财政税务室与营销部营销管理室依据全部客户的资信评估情况,进行信用政策制定,经常性、定期的了解、收集客户资信变化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重新评估,月底及时做好账龄分析表。
·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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