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开县汉丰街道办事处
开县文峰街道办事处
开县云枫街道办事处
汉办处[2011]70号
关于201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及相关初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推进各类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开发改文[2011]163号)、《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开教基[201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文峰、汉丰、云枫三街道,即城区(以下简称城区)201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公平性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实际出发,合理布局城区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开教基[2011]20号文件精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委制定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根据本行政区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所在镇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依法招生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确保辖区内法定的、政策规定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公平招生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渝府发[2008]94号),坚持机会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坚持生源公平,保障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过程公平,保障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城区3~5岁幼儿计划招收8575人入园,三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二)小学招生
:小学一年级52个班,其中一、二、三、四、五、六校各8个班,共计招生2880人(按平均班额60人计算);小学二至六年级计划招生15个班(四校11个班、六校4个班),共计900人(按平均班额60人计算);
川心完小、红光、关子、兴合村校根据实际情况招生。
:凡户籍在三个街道办区域的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实行划片招生与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办法。统一按照新规划的街道办、社区、新的户籍就近入学。
(1) 招收范围:
一校:安康、凤凰、九龙社区九龙路以北的区域;
二校:双合店、明镜石、富厚社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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