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新闻伦理缺失的原因剖析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国新闻业在迅速发展中出现了种种新闻伦理失范问题,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主要可概括为四个方面:新闻行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功能矛盾、新闻从业者的自由性与责任性矛盾、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与真实性矛盾、新闻媒体的揭示性与平衡性矛盾。
关键词:新闻;伦理失范;原因;矛盾
近年来,新闻信息传播活动凭借着与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迅速活跃于国民经济的洪流之中,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亮点。与此同时,新闻行业运作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市场经济社会的洪流中,当代中国新闻媒体的多重社会角色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出现了角色冲突。面对比比皆是的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我们应及时追根溯源,理性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一、新闻行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功能相矛盾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我国的新闻媒体重新界定了其行业本质,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属性。经费的有限性及机构硬件设施和新闻从业者的福利待遇需求,促使媒体将追求经济利润和商业价值作为了维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激烈的市场竞争状态下,新闻媒体的第一法则是生存,而非伦理道德问题。新闻报刊的发行量、支持率、广告商和利润主导一切,这就诱使了一部分“失德”的记者为了获得职业发展与利润回报而想方设法的挖掘新闻的“独特性”,甚至捏造新闻以期获得关注。新闻媒体特有的社会舆论导向功能在此时成为了获得经济利益的“绊脚石”。
新闻媒体每天都在向社会大众传播大量资讯,无形中引导着受众的价值观。虽然权力与资本影响了行为主体恪守新闻伦理,但新闻业并不能等同于一般职业,它有着自身行业的“高贵天性”,即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必须要时刻谨记自己的社会职责,处理好新闻的经济价值与媒体的社会功能之间的关系,借以实现双赢,共同发展。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理应无条件地服从社会效益。
二、新闻从业者的自由性与责任性相矛盾
新闻体制的改革促进了新闻媒体社会自由的实现。新闻自由指的是依法给予公民传播新闻活动的自由。新闻工作者们之所以热衷于讨论新闻自由,是源于“求真”的需要和渴望。但现实社会中的自由并不是脱离社会伦理规则的肆意妄为,而是一种对社会伦理规则的主动把握。对于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而言,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真实报道以及对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评论,既是其自然的属性,也是其应有的责任。新闻媒体理所应当有其追求采访自由、传递自由、出版自由和批评自由的权利,但同时也负有为社会大众谋求福利与安全的社会责任。但新闻的自由性往往无法受到责任性的制约,制度的缺位和惩治的缺威往往使部分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新闻从业者因未受到经济。法律和行政上的处罚而肆意横行。
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性是新闻伦理的底线要求。新闻伦理是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点,当新闻从业者的自由性与责任性发生失衡造成矛盾时,新闻伦理意识便开始发挥作用。新闻媒体及从业者应在新闻采写活动中注重自律,维护新闻伦理,使新闻自由得以保障,赢得受众的尊重与信任。
三、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与真实性相矛盾
真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是新闻媒体及从业者首要遵循的职业伦理道德标准。而报道的失实无疑成为当代中国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最典型的例证。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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