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 )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设计单位
土地使用权
建设地点
上级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内容(项目、面积)
拆房情况
产权所有单位
安置情况
建设及构筑物
项目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m2)
层数
长度(m)
高度(m)
土建部分
单价元/m2
总价
经办
人初
审查
意见
︵
费用
交纳
情况
︶
分
管
领
导
审
查
意
见
局
长审
批
意
见
说明
1、每项建设项目填表一份,设计图(基础、平、立面、剖面图)一份,设计单位应按定位要求,计划面积,体量、高度、建房标准进行设计,并加盖公章。
2、主管部门应对本表的填写、项目指标,资金来源,计划面积,建设标准,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土地使用权等全面审查。
3、建筑时如涉及环境保护、卫生、消防、电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事先应征求有关单位书面意见,连同本表一并报送。
4、本表由建设单位如实填报,若发生不实之处,一律由建设单位负责。
5、本表有效期为三个月,超过时间自行失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申报对象:区内所有建设工程
办事程序:
企业提供资料
审查不合格
资料审查企业完善资料
审查合格
核算报建单体建筑面积
开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基本联系单》
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基本联系单》在财政核算中心交纳相关费用
提供规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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