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萧县龙城城郊派出所新建工程
(二)承办单位:萧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萧县教育路东段南侧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法人代表:单严法
(六)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5平方米,总投资232万元。
(七)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2505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二栋,前栋建筑面积为1636平方米(四层)的框架结构;后栋建筑面积为369平方米(二层)的框架结构综合业务用房。
(八)项目能耗
耗能量分布表
序号
能源品种
用能系数
单位
设计消耗
折吨标煤
一
电
kg
WKwh
二
热力
三
水
T
300
合计
(九)项目建设期:6个月(2012年6月——2012年12月)。
(十)可研编制单位:萧县工程咨询研究所
(十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
2、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10]1432号《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编报地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和地(市)、县公安机关业务用房总体建设规划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08〕96号);
4、《关于编报地方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和地(市)、县公安机关业务用房总体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09年2月2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6、《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7、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8、国家计委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9、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萧县建设、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审批材料、证明材料等。
二、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因萧县县城总体规划建设需求,现萧县龙城城郊派出所在规划拆迁范围,经萧县人民政府研究,报请宿州市公安局批准,萧县龙城城
郊派出所安排在萧县教育路东段南侧重建。项目建设得到了萧县人民政府和宿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
三、项目主要建设条件
1、供电:本项目可就近从萧县教育路东段南侧供电主干线引入,供电电压和电量可满足项目要求。
2、供水:由市政供水管道引入项目区,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水质、水量有保证。
3、交通条件:本项目的主要交通线萧县教育路,经过萧县教育路可与城市内外各主干线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4、主要外协条件:新建业务楼,一方面可以解决萧县龙城城郊派出所业务办公用房严重超负荷运转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够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打击刑事犯罪、维持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公安民警的办公和生活条件,更好的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该项目得到了萧县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所需的钢材、水泥、灰砂、砖瓦、涂料等均可以当地解决。
四、项目单位简介
萧县公安局位于龙城镇健康路南段。下辖6个内设机构(政工室、纪委、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室、办公室),
10个直属机构(指挥中心、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在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防暴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27个派出机构(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城郊派出所、黄口派出所、杨楼派出所、张庄寨派出所、赵庄派出所、新庄派出所、白土派出所、永固派出所、官桥派出所、庄里派出所、丁里派出所、孙圩子派出所、祖楼派出所、王寨派出所、杜楼派出所、马井派出所、青龙派出所、石林派出所、酒店派出所、大屯派出所、闫集派出所、刘套派出所、圣泉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皇藏峪派出所)。其中龙城镇下辖城东、城西、城郊三个派出所,其余派出机构均坐落在各乡镇、开发区。
刑警大队下设5个责任区刑警队,分别为:龙城责任区刑警队、黄口责任区刑警队、张庄寨责任区刑警队、王寨责任区刑警队、白土责任区刑警队。
交警大队下设10个路面中队,分别为:城区中队、黄口中队、八公里中队、开发区中队、青龙中队、薛庄中队、酒店中队、丁里中队、车管队。
现有在编民警531人。
五、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表1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
平方米
2505
2
代征城市道路及绿化带
平方米
3
本项目用地
平方米
2505
4
建筑物用地
平方米
4-1
业务用房用地
平方米
4-2
附属工程用地
平方米
5
绿化硬化用地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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