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员工着装管理细则(讨论稿一)
第一章 总则
《员工着装管理细则》是强制性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坚决杜绝一切有损公司形象的奇装异服行为。
1、 实施目的:打造国内一流景区、建设国内一流旅游企业,造就安全、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树立三清山景区和公司统一规范的企业形象。
2、 适用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服配置
1、 工服由集团公司统一配置,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工作服的类型、款式、面料、色彩。
2、工服分以下几种类型:
(1)子分公司副经理以上干部、机关干部职工、分公司办公室、门票、门禁、导游公司工作人员配置西装、白衬衫、领带;
(2)监保分公司配置城管制服;
(3)游客中心:景区门票、索道票售票员、专职管理员配置职业女装;保安配置城管装;保洁工配置保洁服装;监控中心等其他工作人员配置西装、白衬衫、领带;系统管理员配置电工工服。
(4)轿业分公司工作人员配置蓝色上衣、藏青色裤子工服。
(5)电工(含保洁分公司水电工)配置电工工服。
(6)厨师等食堂员工配置食堂专用工服。
(7)保洁分公司环卫工配置环卫工服。
(8)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配置蓝色束腰上衣、藏青色裤的物业管理专用工作服。
(9)园林、景建公司工作人员服装为蓝色上衣、藏青色裤。
(10)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参照电工制服配置。
第三章 工服管理
1、工服的加工厂家实行对外招标,择优确定承制商。
2、工服的数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现有员工数量上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并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按20%-30%的比例预制供新员工备用。新员工办理完手续后,培训后才可领取工装(临时工均不配发工服)。
3、工服的大小由中标厂家量身订做。任何人不得更改工服款式,颜色等。
4、发放标准:工服分为冬装、春秋装和夏装三种。 公司配给员工每人冬装一套,春秋装和夏装各二套。
5、押金管理。新员工交上服装押金冬装200元,春秋装和夏装各100元,由财务统一收取,员工工作满二年时间退还押金。押金存入景区管理局帐户。
6、 工服的更新周期:
(1)夏装、春秋工装服更换期限为二年,夏装短袖更换期限为一年,冬装工服使用期限为四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
在工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工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如有员工辞职、离职,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A、工服发放之日不满二年的,员工离职,扣除100%费用, 可带走工作服。
B、工服发放之日满二年的,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6、工服的管理
(1) 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部办理补领手续,并支付服装费。
(2) 工作服的损坏 穿用不足半年的原价支付;半年以上1年以内,按原价的50%支付;1 年以上2年以内,由集团公司统一配置新工作服。
( 3) 凡由于个人保管不当,造成丢失的,当事人需按每套工作服的成本价格另行购置。
( 4) 工作服的发放、更换、调换和领用登记工作及相关处置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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