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时期的美国
□金海
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美国有自己的特色。“美利坚民族”似乎只是一个虚幻的代号,它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在血缘、宗教、语言、文化上各有特色,不像西欧民族国家那样是由“同文同种”的人民组成。然而,它又是一个非常实际的存在。当1776年独立战争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当1812年英军火烧总统府的时候,当1941年日军的炸弹落在珍珠港的时候,当2001年世贸大楼被恐怖分子劫持的飞机撞毁的时候,一旦危机中的国家发出召唤,所有的美国人民都会义无反顾地做出响应。此时,他们之间已经不再有种族、肤色和宗教的差别,有的只是一个共同的名字——“美利坚民族”。
作为一个近代民族国家的美利坚合众卷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的间接产物。当时,在英国信奉加尔文教派的人们创立了清教教义,主张纯洁教会,反对国王专权教会事务,要求建立民主教会组织。这自然招致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天主教会和君主专制政府的联合迫害。于是,一些清教徒便漂洋过海,希望能够在新大陆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净土。1620年,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帆船搭载着35名清教徒和66个急于发家致富的男女,来到了北美大陆。登陆前,船上的51个男人签订了一份契约,作为建立和管理殖民地的基本原则,这份文件就是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在公约中,这些人虽然也自称为是英国国王的“忠顺臣民”,但是却明确宣称自己将建立的殖民地是一个“民众自治团体”,并且仅仅保证遵守与服从“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而没有提到必须遵守英王陛下的旨意。因此,在第一批移民踏上北美大陆的时候,作为近代民族国家基本原则的“主权在民”思想也随之到来。而西欧封建君主专制国家中的“君权神授”、“朕即国家”的主张,在还处于氏族部落社会时期的北美大陆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就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而言,这里的阻力是最小的,可以说是一片真正的“净土”。
随着越来越多的移民到达北美大陆,北美殖民地的数量也迅速增加。到1733年,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共建立了13个殖民地,移民人数达到300万。在1756年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后,英国击败了法国,又进一步控制了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法国殖民地,成为北美大陆上势力最大的殖民国家。不过,英王陛下的政府对于殖民地人民的自治愿望似乎并不感兴趣。在13个殖民地中,只有罗德艾兰和康涅狄格可以由有产者选举总督,以及宾夕法尼亚、马里兰、特拉华的总督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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