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
房屋登记审核人员考核培训
Ⅰ导论
一、组成部分
1、分为两部分:
(1)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Ⅰ导论
2、理由
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民事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而建立的制度,服务于民事活动。因此,必须了解规范民事活动的民法知识。
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性质上应属于行政机关,其从事的登记活动为行政行为,针对登记机构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因此,需要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Ⅰ导论
二、民事法律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五个部分
(1)民法总论
(2)物权法
(3)合同法
(4)婚姻家庭法
(5)继承法
Ⅰ导论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共分为七节
1、概述 5、行政复议
2、行政主体 6、行政诉讼
3、行政行为 7、行政赔偿
4、行政法律责任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一、民法总论
1、意义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而民法总论是民法的基础理论。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主体、客体、法律行为等最基本的知识,可以为掌握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打好基础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2、主要内容
(1)民法概述
主要对民法的概念、性质、特征进行了介绍。需要了解的是“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这三个原则都需要“熟悉”。
尤其是意思自治原则,它在不动产登记非常重要,体现为依申请原则,即除非法律规定,否则登记机构不得依职权进行登记;在登记完成前,当事人有权撤回登记申请。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主体、客体、内容)。这是应当“掌握”的内容
(4)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类型。特别重要的内容,必须”掌握”。不动产登记中经常接触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如买卖、赠与等。单方法律行为就是遗嘱。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5)代理
代理的概念、特征;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代理与指定代理;代理与行纪、居间、委托的区别;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以上内容应当“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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