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投稿人新闻来源正文
相城区对农村消费维权投诉站进行全面考核苏州江苏省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消保委对全区村级投诉站规范化运作,对照“八个统一”目标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和督促指导。
考核采取抽查方式。相城区联合区消保委下属分会从全区114个村级投诉站中抽查了35个,从被抽查的近1/3村级投诉站运作情况来看,基本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一是镇、村两级负责消保委的领导都相当重视村级投诉站的建设工作;二是能按年初制定的“村级投诉站岗位目标”和“八个一”统一规范,抓好落实;三是投诉站工作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较好地履行了宣传咨询、受理调解等职能。
如,蠡口分会反映,朱泾村、朱巷村、唐家村投诉站工作人员工作都很认真,台帐记录清楚并及时进行归档。望亭分会在此次对村级投诉站考核时,主动向镇政府汇报,认真抓落实,考核中由镇领导副镇长亲自陪同,抽查了堰头村、迎湖村、项路村多家投诉站。这些投诉站都按照“八个一”目标要求,做到年度有计划、会议有记录等。渭塘分会考核前先后两次到村级投诉站进行现场指导,将缺损的材料全部统一补缺到位,台帐齐全。阳澄湖分会阳沟娄村投诉站已受理村民咨询投诉42件,其中解决多起电动车等难度较大的消费纠纷,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发挥了村级投诉站维权网络作用。
从这次考核检查情况看,村级投诉站在目前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一些村级投诉站由于各种原因制度未上墙;有少数村级投诉站台帐内容较凌乱、要求每月上报的统计报表未上报等。
为此,区消保委根据考核情况,要求全区村级投诉站要立足当前农村消费维权的新形势,不断健全农村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工作机制。今年3•15活动期间,区消保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消保委分会、农村消费者投诉站进行了表彰。
温州鹿城消费委制定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预先赔付温州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根据省市消委关于完善消费维权职能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消费维权工作实际,鹿城消费委率先制定了《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并设置了《实施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协议书》等一系列配套的文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
《鹿城区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对保证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消费争议的预先赔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备了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办法》包括《总则》、《保证金的建立和管理》、《支付范围、条件和程序》、《奖惩措施和退出机制》、《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在《总则》部分,《办法》明确了实施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的五项原则(即自愿加入原则、最低限额原则、先定责任后支付原则、预先赔付原则、专款专用原则),确定了保证金制度的总体框架;在其他章节,《办法》对保证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消费争议的预先赔付范围条件和程序、奖惩措施、信用升级、退出机制、公示制度等具体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对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承诺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制作了相关的配套文书和样本。
消费争议保证金制度是一项新的消费维权举措,实施该制度的目的是:为鼓励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争创名优品牌商号意识,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风尚,迅速有效地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的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