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1
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和管理人员的群众性组织,。。。。科研、教学、设计与施工、管理、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坚持为政府、社会、行业和企业服务;团结广大工程爆破从业单位,发扬“奉献、创新、自律、协作”精神,促进我市工程爆破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莱芜做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局的监督管理和。。。公安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加强全市工程爆破行业管理。调查研究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战略、专业队伍状况、技术装备水平、规章制度、市场动态、国内外工程爆破发展趋势等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技术创新,推广高新技术。
(二)积极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年审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审换证及交流工作,不断提高本行业队伍素质。
(三)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支持和服务。积极参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抗洪抢险、废弃及疑似爆炸物品的鉴定、销毁等工作。接受企业与社会的委托,对爆破施工引起的争议,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形成正确的书面报告;参与爆破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及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爆破作业管理。开展技术咨询与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服务,提高爆破安全技术水平与工程质量;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莱芜市地区的工程爆破进行监督,对爆破资质、爆破设计方案进行专业审查。
(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工程爆破行业管理经验,贯彻行业自律规定,规范爆破市场,禁止恶性竞争,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谐健康发展。
(六)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从事工程爆破有关的、具备一定数量专业人员的科研、教学、设计与施工、管理、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性社会团体,在爆破行业具备一定的影响,均可以单位名义申请为单位会员;
(四)从事爆破工程工作、具备工程师或相当技术水平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积极支持爆破事业的人员,均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五)对爆破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具备较高学术威望,积极参加与协助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专家、学者,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理事会确定;
(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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