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docx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所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三条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电话报告煤矿调度室,调度室接报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领导汇报;煤矿矿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救援,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和相关领导;信息调度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汇报,并组织救援工作。电话汇报结束后,事故煤矿应向公司信息调度中心提交书面报告,矿长对事故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公司相关领导接到煤矿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程度、性质,按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启动相关救援工作。
第五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出井人数和生产状态等;
(四)事故已经造成人员受伤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以上报告内容,初次报告由于情况不明没有报告的,应在查清后及时续报。
第六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事故受伤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的当日内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三章事故现场处置和保护
第八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发生煤矿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发煤矿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第十条因事故抢险救援必须改变事故现场状况的,应当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抢险救灾结束后,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抢险救援报告及有关图纸、记录等资料。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发生重伤、轻伤2人以上以及较大非人身伤害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轻微伤(轻伤1人)事故由煤矿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事发生重伤(轻伤2人以上)以及较大非人身伤害故由公司安全副总牵头,安全管理部、技术部、机电部、综合部配合,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组成调查组。一般轻微(轻伤1人)事故由事故煤矿矿长牵头,在本矿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组成调查组,必要时公司派人参加。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诚信公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不得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二)明确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分工;
(三)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审核事

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h900965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18-02-1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