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唱国歌。
文明上网远离网吧
远离网吧,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积极利用好校园网络或家庭网络,文明上网。
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帮助和劝说同学们远离网吧。
树立崇高理想,增强学习进去心,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抵制网吧诱惑的毅力。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年少,有理想、有抱负:我们胸怀大志,有热情,有勇气。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网吧,远离网害。热爱生活,珍爱幸福,拥抱未来,共创一片净土蓝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摘自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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