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电
梯
维
保
合
同
书
别克派利尔电梯(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派利尔电梯有限公司
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扬州派利尔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乙方负责每月两次对电梯的控制屏、曳引机、钢丝绳、控制回路、安全回路等,分别进行检查和加油,每次保养由甲方指定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监督保养工作质量,并在保养簿上签字。
电梯出现不正常现象或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停用保持现状,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赶赴现场配合甲方查明原因并采取应急措施,甲方如不采取上述措施,致使发生意外,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因甲方使用不当、超载或碰撞等人为造成的电梯损坏,乙方修复后收取材料费。
电梯的日常表面维护,清洁工作等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电梯使用到一定的年限,需中修或大修,由甲方认可,维修费另计。
乙方确保甲方电梯每年市质检局年检合格,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不合格乙方除免收保养费外,还需要承担由于电梯不能使用所带来的损失。
乙方负责提供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急修,乙方维修、保养电梯人员的自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保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材料费另计)
付款方式:乙方和甲方每半年结算一次保养费,第一次结算为年月日前。
保养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它: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电梯参数:
电梯制造单位
电梯类别
载重
型号
层、站
数量
保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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