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运输
一、航空货物运输的营运方式
航空货物运输经营方式通常有以下两种:
班机运输是指根据班期时刻表,按照规定的航线、定机型、定日期、定时刻的客、货、邮航空运输。班机运输一般有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始发站、途经站和目的站,是民航运输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一方面搭载旅客,一方面又运送少量货物。但一些较大的航空公司在一些航线上开辟定期的货运航班,使用全货机运输。班机运输有以下特点:
(1)迅速准确。由于班机具有固定航线、固定始发站和目的站、固定航期以及固定停靠站等特点,因此,使用班机方式运送货物,就能够准确、迅速地到达国内或国际班机通航的各城市。
(2)方便货主。收、发货人可以确切掌握货物起运和到达时间,特别对那些市场急需商品、鲜活易腐商品以及贵重货物的运送,使用班机方式对货主非常有利和方便。
(3)舱位有限。班机运输一般为客货混载,因而舱位有限,不能满足大批量货物的出运,往往需要分散分批运输。例如:三叉戟飞机的货舱只有1~2t的舱位,波音707只有3~6t舱位,波音747SP只有8~10 t舱位。
近几年来,bi,加大了货运量,缓和了一些货物舱位的需要。但是在旅游旺季,航空公司往往先满足旅客的要求,这样货运舱位紧张,不够使用。因此,遇有大批量货物时,必须考虑其他运输方式。
包机运输是指包机人为一定的目的包用航空公司的飞机运载货物的形式。包机运输可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形式。
(1)包机的形式
1)整架包机
整架包机又称为整包机,即包租整架飞机,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事先约定的条件及费用,将整架飞机租给包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港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运输大批量货物。但整包机的租期,要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与航空公司联系,以便航空公司安排运载和向起降机场及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过境或入境的有关手续。
包机的费用是一次一议,随国际场供求情况变化而调整。中国民航包机运费,是按照每一飞行公里固定费率核收,并对空驶里程按每一飞行公里运价的80%收取空驶费。因此,大批量货物使用包机时,要争取来回程都要有货载,这样费用比较低,如果使用单程载货运费较高。
2)部分包机
部分包机是指由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航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租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装载货物。部分包机形式适用于托运不足一整架飞机舱容,但运量在1t以上的货物运输。
部分包机与班机相比,有一些不同之处:首先,时间比班机要长,尽管部分包机有固定时间表,往往因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时起飞,但运费比班机低。其次,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航空公司的利益,常对从事包机运输业务的外国航空公司实行各种限制。例如,降落地点受到限制,如降落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时,必须向当地政府的有关单位申请,经过同意后才能降落。因此包机的活动范围比较狭窄。目前,这种部分包机方式在西欧和香港之间开办较多。
(2)包机的优点
①解决班机舱位不足的矛盾。
②货物全部由包机运出,节省时间和多次发货的手续。
③弥补没有直达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转。
④减少货损、货差或丢失的现象。
⑤在空运旺季缓解航班紧张状况。
⑥解决海鲜、活动物的运输问题。
二、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
航空货物运输采用集中托运、航空快递、邮政运输和联合运输等方法组织货物运输。
(一)集中托运
集中托运是指集中托运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到同一方向的货物,组成一整批,集中向航空公司托运,填写一份航空总运单,发送到同一到达站,由集中托运人委托到达站当地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按照集中托运人签发的航空分运单分拨给各实际收货人的一种货运组织方法。这种集中托运方式在航空货物运输界使用比较普遍,也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和盈利的主要手段。
集中托运方式已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开展,形成了较完善、有效的服务系统,为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和国际科技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集中托运也已成为我国进出口货物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⑴节省运费。航空公司的集中托运运价一般都低于航空协会的运价。发货人可得到低运价,从而节省费用。
⑵提供方便。将货物集中托运,可使货物到达航空公司到达地点以外的地方,延伸了航空公司的服务,方便了货主。
⑶提早结汇。发货人将货物交与航空货运代理后,即可取得货物分运单,可持分运单到银行尽早办理结汇。
⑴集中托运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如: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活动物以及文物等不能办理集中托运。
⑵目的地相同或临近的可以办理,如某一国家或地区,其他则不宜办理。
航空货物运输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