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资格协议书
字(2011)第号
甲方(出售方):
乙方(认购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发改委立项批文名称)》(批准文号)的批准,甲方获准开发建设(暂定名)“胜境一品”项目,项目开发所需的建设、预售批准手续甲方正在办理和完善过程中。乙方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先行取得拟购商铺的认购资格,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按甲方确定的销售办法购买相关商铺。本协议双方就本项目商铺认购资格的确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标的仅指拟购商铺的认购资格,不视为不动产交易关系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本项目商铺的买卖事宜,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经乙方对本项目行政许可批准情况和自身支付能力慎重考虑后,乙方决定先行取得拟购商铺的认购资格。
第三条乙方拟购买的商铺位于:“”第号商铺,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本协议双方同意该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该套商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在签署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时,按以下约定确定商铺价格:
(一)乙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选择一次付款方式购房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乙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选择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商铺单价为:
元/平方米。
(三)本条所涉商铺价格仅指商铺的购买价格,未包括契税、专项维修资金、配套费、产权证办理费用等款项,该类款项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为取得拟购商铺的认购权利,乙方自愿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整(¥元),该认购金在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后,自行冲抵乙方应支付的相关款项。
第六条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或甲方的通知期限内),乙方应自行到甲方现场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双方将要签署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进行了公示,且乙方认可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
第七条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商铺向第三方出售,否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认购金。
第八条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放弃认购权利或未能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认购金,且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协议约定的商铺。
乙方以对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条款持有异议为由,而导致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权利。
第九条在出现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返还乙方认购金:
(一)乙方拟购商铺未能取得
认购资格协议书MicrosoftWord文档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