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及作品赏析期末论文
——无障碍设计:以人为本的典范
无障碍设计:以人为本的典范
【摘要】无障碍设计与现代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时一个小小的无障碍设计,确实能带给人们安全、舒适的生活。本文从无障碍设计概念出发,浅谈国内外关于无障碍设计发展的对比,再根据在广州的所见所闻,阐述其在广州仍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无障碍设计生活广州
无障碍设计(barrierfreedesign),这个概念联合国组织于1974年提出的设计新主张。无障碍设计强调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健康、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1]
无障碍设计首先在都市建筑、交通、公共环境设施设备以及指示系统中得以体现,例如步行道上为盲人铺设的走道、触觉指示地图,为乘坐轮椅者专设的卫生间、公用电话、兼有视听双重操作向导的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等,进而扩展到工作、生活、娱乐中使用的各种器具。四十年来,这一设计主张从关爱人类弱势群众的视点出发,以更高层次的理想目标推动着设计的发展与进步,使人类创造的产品更趋于合理、亲切、人性化。
在我国,因为我国历史与经济发展的原因,在改革开放前及后一段时间里,无障碍设计的理念因为种种原因难以被国人理解及加以运用,发展得比较缓慢。但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推动,无障碍设计的理念在我国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以及快速发展起来,虽然目前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计还不完善,但根据2011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调查宣布,我国已完成无障碍设计国家标准体系构建。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无障碍设计的对象也由当初仅仅关注残疾人、老人,发展到今天的多样化。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无障碍标准”的国家,其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多层次的立法保障,又已进入了科研和教育领域,堪称世界一流水平[2]。环顾国外关于“无障碍”的发展历史,也是一步一步的进行完善和发展。早在1959年欧洲议会通过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公共建筑的设计与建设的决议”,“无障碍”的概念开始形成。1961年美国制订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1963年挪威奥斯陆会议上,瑞典提出“尽最大的可能保障残疾者正常生活的条件”,并在1959年颁布了“为残疾人的住宅建设规定”。到1969年,各国以建筑标准补充条件的形式将其具体化。1970年,英国颁布了《慢性病患者及残疾人保障法》。其他如德国、加拿大、法国、波兰、荷兰等许多西方国家均制订了类似的规范。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有关残疾人的法律和无障碍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各国政府在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的同时,仍在不断地探索,并延伸其内涵,强调在住宅中也要实行“无障碍化”。瑞典、丹麦、英国、美国等都先后兴建了残疾人集合住宅,即专门供残疾人使用的服务公寓,这又进一步促进了无障碍设计在住宅建设中的实施。
以美国为例,在无障碍的科研与教育方面,美国在制订和贯彻执行无障碍设计技术法规的过程中都进行了大量研究和试验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试验室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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