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加快房地产企业发展,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针对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项目,制定《关于使用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管理办法》:
一、项目实施前管理
1、拟开发项目以公司的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
2、合作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个人财产证明,信誉记录;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场所证明,信誉记录;
3、合作双方针对具体项目签订《项目使用房地产资质意向书》;
4、针对具体项目公司指派专人全程参与项目投标及前期工作;
5、项目入围后签订具体合同,合同中约定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资质管理费用;
6、项目进行投标时,陆延房地产出具开发公司资质投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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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7、项目在入围前对关于资质管理等问题的其他操作依照《山西六建集团房地产资质使用管理办法》中相关约定办理。
二、项目实施中管理
1、合作方不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任何地方使用开发资质时,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在场办理;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不得进行违法操作;
3、合作项目在建设期间陆延房地产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资质使用情况;
4、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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