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哲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清华大学哲学社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由清华大学团委主管的以哲学研究为主的清华大学学生学术团体。本社
的中文全称为:清华大学学生哲学研究社(简称"哲学社");本社的英文名称为
: Philosophy Association of Tsinghua University Students(PATHS)。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和任务是深入研究和弘扬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文化,努力探讨
哲学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在现代社会的积极意义,通过组织讲座、研讨、座谈、参观和
学术交流等方式在清华大学开展哲学文化研究,提高社员的哲学和人文修养,丰富和繁荣
校园文化,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哲学社崇尚独立的人文精神,真诚严谨的思考态度。
第五条哲学社下设一个独立的禅学部,将独立进行禅学方面的探讨。
第六条哲学社下设各种兴趣小组,组织愿意参与朋友阅读、思考,并联系水平较高的老师
专门指导。
第二章社员
第七条所有爱好哲学的朋友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加入哲学社。
第八条想加入哲学社的朋友,需要认真填写注册单,提交并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将
正式吸收成为哲学社的社员。可以给paths@或哲学社水木清华bbs专用id--paths发
信索要注册单,也可以向协会任一理事索要
第九条本社设置并妥善保存社员登记簿,其中记录社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级、
专业、住址、入社日期、离社日期、离社原因等主要事项。
第十条社员权利:
l 社员有自由、优先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社员享有优先参加友好协会活动的权利。协会
友好协会目前包括:清华大学西麓学社,清华大学丹心社,北京大学禅学社,北京大学素
食主义研究会。
l 社员有参加协会工作,承担协会任务的权利。
l 社员有对协会活动以及组织方式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社员有监督理事会和社长工作
的权利。社员有权旁听理事会会议,并享有建议权。
l 社员享有活动申请的权利,即社员可以提出一个活动设想,协会理事组将考察活动的
可行度与作用,如果决定实施,将组成此活动的项目小组,具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小组
成员主要包括对本活动热心的会员,人手不够由理事会抽调人员支持。
l 社员在协会内部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l 社员有申请成为协会理事、项目负责人、兴趣小组负责人的权利。在社员提出申请5日内
,协会理事会将给予商议并执行商议结果。
l 社员享有协会信息的服务,包括讲座信息,书籍信息,课程信息等方面。
l 社员有权借阅本社的图书、电子音像资料。
l 社员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但是离社需要向协会会员管理人员或者社长发出离社通知
。
第十一条社员义务:
l 在本协会活动中,社员有遵守、执行并维护本社章程和理事会决议的义务。
l 社员在承担协会委托任务或者工作时,需要积极,负责,及时的完成。
l 社员有维护本社团结,维护本社的形象,声誉的义务。不得在任何场合作出有损协会形
象,声誉的事情。在出游,或者校外活动中,有维护清华大学形象,声誉的义务。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上报校主管部门:
l 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决议,造成恶劣后果的;
l 严重扰乱本社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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