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兼职教学督导聘用协议书
甲方: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乙方:郭宗庆
身份证号码:
为保证甲方的工作质量和乙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教学督导员兼职职务。
二、聘用时限:2011 年6月13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在甲方坐班工作天数为2-3天。
四、薪酬标准:日工资标准,每天150元。由教务处负责出勤统计、按月造表上报。
五、乙方获取报酬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各种税收,由乙方在收入中依法缴纳(甲方可以代扣)。
六、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工作职责、内容等事项以“工作任务书”(见附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提供教育教学设备和场所。
七、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八、乙方可享受学院的图书、信息、设备等教学、实训资源。
九、乙方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由其原单位负责办理。
十、乙方在聘用期间,从事与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发生纠纷或违反法律之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学期中间双方一般不能提出解约要求。欲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在等待获得甲方解除与其的聘用关系期间,仍需尽职尽责地做好所承担的工作,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甲方应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酬金。否则,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的部分酬金。
,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章) (章)
年月日年月日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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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郭宗庆
聘用期限:2011 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教学督导员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教学活动、课堂教学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其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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