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完善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
一、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
众多部门均对上市银行拥有监管权,多头监管固然可以效果,但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8tt t 8. com显而易见的。一是各监管部门均自行制定、实施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监管政策,独立组织检查活动,分别执行处罚措施,这不仅浪费了监管资源,而且增加. com了上市银行的披露负担。二是各部门开发的监管信息系统缺乏总体规划,各子系统孤立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开发产品多种多样;具体的指标编码各行其是,无法实现共享,相互之间信息分析结果的可比性也较差。三是各部门在信息数据采集方面,都有一套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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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我国目前虽然还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金融集团的出现业经营已经初现端倪。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是分业经营所不可比拟的,在分业监管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8 tt t 8. com下,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控制混业风险,以培育金融创新就显得十分重要着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加强银行业信息披露的国际监管合作迫在眉睫。只有建立和完善以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的国内、国际监管协调机制,才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本国金融企业竞争力,共同应对金融一体化与金融全球化。
(二)信息监管效率较低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合规性层面,监管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对风险的持续监测、跟踪机制,系统的、连续的、面向过程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尚未形成;监管人员的决策缺乏精确、科学的模型支持,还以主观判断为主。,监管人员无法据此对信息做出深入的分析与评价,信息的使用效率也非常有限。低效使用必然导致. com监管人员放松对信息披露的约束,进而引发披露效率与披露质量的降低。另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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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着“披露信息数量越多,披露就越有效”的观念误区。在当今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8 tt t 8. com下,各银行对于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及客户资料等信息都非常重视,充分披露与保护金融隐私及商业秘密之间有时存在矛盾。若一味追求披露数量最大化而不计后果,很可能国民族金融业的竞争优势,影响其长期发展。因此. com,如何在保护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本国金融业的竞争优势,是摆在监管当局面前的又一个重要。
(三)监管基础设施不健全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不能完全8 t tt8. com依靠信息的公开披露来实现防范风险与配置资源的目标,因此. com监管信息系统在其中应扮演着更为重要。但现有的监管信息平台无法满足监管人员随时查阅、分析上市银行信息的需求,缺少能够SSBBww全面连续监控上市银行信息披露行为的系统,非现场检查数据的采集与处理8tTt8技术相对,风险评级与预警系统也尚未完善。数据信息系统的落后使得先进的定量分析模型在实践中得不到有效运用,也使得监管缺乏可靠的定量依据。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国内、国际银行业信息披露监管的协调
就国内监管协调而言,相关监管部门应结合我国上市银行的规模、公司治理特点以及银行市场发育程度
,合理决定对其信息披露的监管模式,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尽可能的冗余和浪费,以最小的披露成本达到最佳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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