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是由【1875892****】上传分享,文档一共【4】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XXXX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校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 加强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规范学生派出程序和学生交 流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派出交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 科生。
第三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对外派出学生进行交 流学习: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设立的对外交 流学习项目的;
(二)执行校际对外交流合作协议的;
(三)执行学校批准的院际交流合作协议的。
第四条 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设立的对外交流 学习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其它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 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生派出程序
第五条实施单位向外派出学生,应根据协议内容或国 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设立的交流学习项目内容,制定 具体的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 以下内容:
(一)合作学校基本情况,拟交流学习的学科专业具有
的优势;
(二)我校与合作学校签署协议情况;
(三)年度派出交流学生的数量、选拔条件、要求、学 习期限等;
(四)交流期间交流学生学习计划;
(五)成绩和学分认定办法;
(六)交流学生在我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交纳办法;
(七)交流学生管理办法等。
第六条交流学生派出期间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论文检测、通识教育课程免修补修、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等环节的,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实施单位须将经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 签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合作协议复印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学生派出前,实施单位须组织交流学生填写 《XXXX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审核备案表》,报送教务处 审核备案。
第三章成绩和学分认定
第九条交流学生应优先选择与派出期间我校开设的本 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若合作学校没有特殊要求,学生一 般每学期应至少选修15学分课程。
第十条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统一提供的合作学校 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对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按
以下办法进行认定处理:
(一)学生所在学院将合作学校出具的课程及成绩录入 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名称后用括号标注合作学校名称英文缩 写。
(二)交流学生在合作学校学习的课程不能认定为专业 课的,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转换为同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交流学生在合作学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不合格的课程不参加学生平均学分 绩点计算。
第十一条学生在寒假、暑假、夏季学期自行申请的交 流学习项目,如需学校对其成绩和学分进行认定,必须符合 以下条件:
(一)申请交流学习的学校或学科专业必须为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
(二)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前须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认定 申请,提交学习计划,经学院同意并提出成绩和学分认定意 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交流学习结束后,按第十条进行成绩和学分认定。
第四章交流学生的管理
第十二条交流学生要按时到合作学校报到学习,自觉 遵守合作学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校规校纪,自 觉遵守我校校规校纪。交流学生在派出期间,要与所在学院 保持联系,定期报告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十三条 交流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事 故的发生。学生在派出期间遇到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 的问题,按合作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合作协议未规定的,责 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交流学生必须按期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的, 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在交流期间需延长学习 期限或中途终止交流学习的,必须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经 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交流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必须缴清我校学费、 住宿费等相关费用。项目实施方案中另有规定的,按照实施 方案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未按本办法规定擅自进行对外交流学习的,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校际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在成绩合格后要颁 发双方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在我校毕业资格审定 前,向教务处提供合作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申请我校 学士学位的,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前,向教务处提供合作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