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亚里士多德论“自然” 】是由【1772186****】上传分享,文档一共【24】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亚里士多德论“自然”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亚里士多德论“自然”
“自然”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概念。它 简单得令人常挂于口,而不屑去言说它的含 义;但它又复杂得让人难以界定,虽经无数 贤哲两千多年的探讨,“什么是自然”的问 题至今依然莫衷一是。由于当今人类普遍面 临生态危机、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困扰, 于是,重新认识自然,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便成了多门学科共同的热门话题。按“温故 而知新”的说法,笔者认为,重温一遍古希 腊哲学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然” 的种种观点,或许能对我们今天的思考有所 启迪。限于篇幅,本文不打算全面阐述亚里 士多德的自然观,只以他的两部哲学代表作 ——《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的有关章节 为依据,看他是如何规定“自然”概念的, 并分析他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以及这些规定 对我们的借鉴意义。
亚里士多德对自然概念的规定和说明, 论怎么译,意思都是清楚的:亚氏不把自然 视为对象,更不视为工具或手段,而强调它 是其他东西所追求、所为了的目的。这种自 然目的论或自然所为论,是亚氏自然观最具 特色也最为深刻的地方之一。它的意义或对 我们的启示,后面再讨论。
在简略地分述了亚氏在《形而上学》和 《物理学》中对“自然”含义的规定之后, 我们把它们集中起来进行比较,概述两书所 作规定的异同,并简释造成差异的原因。
两书对“自然”规定的相同或相似处, 主要有四点。一是都坚持“多种意义述说” 的方法论原则,不独断地偏执一义,不以粗 暴、虚无的态度对待前人,而是尽量把别人 讲过的和自己认为的含义尽数列出,以求公 允,并开阔学生的思路。同时,他也不是单 纯地一味罗列,而是分总结合、主次分明, 在强调根本含义的前提下述说其余意义。二 是都依据自己的原因学说进行分类。亚氏的 原因学说,是他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无论讨论什么问题,他都自觉不自觉地以其 中的“四因论”一一质料因、形式因、动力 因、所为因为依据去分类考察。从前述显见, 他在规定“自然”时,也基本上是这样做的, 只是《物理学》更彻底而已。三是都强调“自 然”的词源意义,突出其有机性和流变性。 四是都侧重自然的“本性”意义。由于他是 站在思辨自然观的高度来界定自然的,所以, 在“自然” 一词的两大哲学意义中,他更强 调“本性”,即强调“内在的东西”,强调
“形式”。正因如此,他也强调“自然”的 本然和必然,强调“在自身中”、“作为自 身”、“由于自身”,尽力把“由于偶性” 的情形排除出去。
我们更应看到,由于诸种原因,两书对 “自然”的规定也有诸多差异。首先,突出 的重点不同。《形而上学》把“自然”根本 的和首要的意义规定为在作为自身的自身 之内具有运动本原的事物的实体,突出的是 实体,即形式或本质。《物理学》的“自然” 定义是“由于自身而不是由于偶性地存在 于事物之中的运动和静止的最初本原和原 因”,突出的是动变之原,即动力因。虽然 按他形式、动力、所为三因可以合一的思想, 两个不同的突出重点可以沟通,但毕竟不能 划等号。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 一是词源上的。《形而上学》中的“自然” 更指“本性”;《物理学》的“自然”更指
“天然”,即非人力所致,因为他是为区别 自然物和人造物而提出“自然”定义的。二 是思想上的。《形而上学》是他研究第一哲 学的着作,全书的中心是讨论实体问题,所 以,从“本性”意义上理解“自然”,将其 规定为“实体”,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相反,
《物理学》是研究自然哲学的,大部分内容 在讨论运动,因此,从动变角度定义“自 然”,就不足为怪了。其次,某些提法不同。 这方面的差异较多,主要的有:《形而上学》 突出的重点“实体” 一词在《物理学》中甚 至很少出现,反过来,《物理学》中断言的
“自然就是目的和所为的东西”在《形而上 学》第五卷却毫无痕迹;《形而上学》把元 素视为原始质料,认为它们没有源于自然能 力的变化,《物理学》则把元素作为单纯物, 属于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东西,明显地在自身 之中有运动和静止的本原。第三,论述的角
度不同。《形而上学》第五卷对“自然”, 的规定,是从辞典角度切入的;《物理学》 第二卷对“自然”含义的讨论,则是在阐述 原因学说时从问题角度切入的。正因为论述 的角度不同,才出现了上述一些差异。
“自然” 一词,在亚氏着作中是一个出 现频率很高的概念。除了用作主语的Phus is 和用作宾语的phusin外,他还充分利用 phusis格的变化及其与其它语词的搭配,提 出并阐述了一些与phusis有关的重要术语, 如“自然物”、“由于自然”、“合乎自 然”、“反乎自然”、“具有自然”等等。 分析这些术语,对于我们进一步弄清亚氏对 “自然”的规定和理解,是极为重要的。
.“自然物”与“由于自然”
自然物不是自然,这是亚氏的一个重要 观点。从词的使用上,亚氏是严格注意区分 的。综观他的着作,凡是讨论“自然”,他 用的都是phusis及其变格形式;凡是说明 “自然物”或“自然物体”,他用的都是 phusis的形容词中性形式phusikon及其各 种数、格变化形式,前面加上冠词使其名词 化。如在《物理学》193[a34],他用主格单 数的to phusikon表示“自然物”;在 193 [b25],他用主格多数的ta phusikasoomata表示“自然物体”;在
194[al],他用因格多数的ta phusika表示
“自然物”;在194[b8],他用予格多数的 tois phusikois表示“在自然物里”等等。 从含义上看,两者的区别更明显。因为无论 他从哪种角度去规定“自然”,无论他把
“自然”的含义理解成实体、质料、形式、 自身动变本原、目的和所为还是生成和生长, 其着眼点都是把“自然物”作为既成的东 西,去探寻它们存在或生成的根据、条件和 原因,或者去揭示它们的“生之原”与“长 之性”,而不是把它们本身等同于“自然”。
当然,“自然物”与“自然”并非截然 无关。因为“自然物”之为自然物,不是别 的什么东西,只是“由于自然”的存在。要 弄清“自然”与“自然物”的区另I」,有必要 简述“由于自然”这个概念。“由于自然” 的原文不是短语,只是一个单词phusei,它
是phusis的予格形式,英文常译为by natureo按希腊语文法,予格的基本功能表
“给予”,所以,phusei具有“自然给予” 和“被自然产生”的意思。“由于自然的存 在“(ta phusei onta)也就是“自然给予的 存在”,自然给予存在物的,有两大方面, 即本原意义上的“质料”载体和本性意义 上的“形式”根据。与“由于自然”相对应 的,是他使用的另外两个术语,即
tekhnei 和nomoi。他的意思很明显:“由于自然” 的存在是那种自然产生或给予的天然存在, 它们既无技术造成的痕迹,也无。这种存在,就是简称的
“自然物”。
.“合乎自然”与“反乎自然”
这是亚氏惯用的一对反义词,最常出现 在他讨论事物运动的场合。比较而言,“合 乎自然”用得更为广义些、频繁些。
“合乎自然”的原文是kata phusin, 由于kata具有“合乎、根据、按照、依凭” 等多义,kata phusin也就有了多种译法。 英文根据不同的场合,有时译为in virtue of nature,有时译为according to nature, 更多的时候意译为naturalo笔者在翻译《亚 里士多德全集》的过程中,为求译名统一, 统译为“合乎自然”。接亚氏本人的见解,
“合乎自然”有两层含义:一指自然物,二 指自然物的本然属性。“合乎自然不仅指这 些自然物,而且也指那些由于自然而属于这 些事物的属性,如火被向上地移动。”
[19] 也就是说,如果某物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的, 其本原和本性是自然给予的,如果该物表现 出来的属性是自身具有且本性使然的,那就
“合乎自然”。虽然亚氏在这里没对“由于 自然”和“合乎自然”作区分,但二者是有 区别的:凡自然给予或产生的东西,都是 phusei,但只有按自然计划发生的东西,才 是 kataphusino [20]
“反乎自然”(para phusin)这个术语 基本上是在与“合乎自然”相对立的意义 上结对使用的,而且含义较为专门和狭窄, 就指“违反本性”。如火的本性是轻,朝下 运动乃“反乎自然”;反之,土的本性是重, 向上运动则“反乎自然”。“反乎自然”的 东西和行为不是自觉自愿、本性使然的,带 有强制性,所以,亚氏经常把“反乎自然” 和“强制的"(biaios)等同使用,以对应
“合乎自然”。他说:“如果事物的被运动 由于强制,就是反乎自然的,如果不是由于 强制,就是合乎自然的。”的
1]
从亚氏对“合乎自然”和“反乎自然” 的使用可以看出,其中的“自然” 一词,专 指本性和本质,没有其他含义。这也是“由 于自然”和“合乎自然”的区别之一。因为 如前所述,“由于自然”包含有来源、构成 之类的本原意义,其中的“自然”也指质料。
.“具有自然”
在亚氏使用的与“自然”有关的几个
术语中,出现次数最少、意思也最简单的是 “具有自然”,所以,我们只简单提及。它
的原文是ekhei phusin,典型的动宾结构, 主语是事物。按亚氏的说法,“只要具有这 种本原的事物就具有自然” [22]。这里所说 的“这种本原”,指在自身之内具有的运动 和静止的本原,即他对“自然”下的定义。 所以,“具有自然”中的所谓“自然”,显
然也指这个自身内部的动因。
通过上面对亚氏在《形而上学》和《物 理学》等着作中对“自然”概念所作规定及 与“自然”有关的几个术语的概述和简析, 我们可以总结性地得出以下三点明确的结 论。
首先,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亚氏是对 “自然”概念作全面清理并进行专门论述 的第一人。他以前的思想家,都只是在不同 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没有对概念本身作 正规界定和系统考察。对“自然”下定义, 这是亚氏对自然哲学的一个基础性贡献。
其次,亚氏论自然的显着特点,是把对 “自然”概念的规定和对事物本原、原因及 实体的探讨结合起来进行的,他的自然观, 是与其本原论、四因论、实体学说交织在一 起的。“自然”的主要含义,就是事物生成 和存在的最初本原、根本原因和实体,几者 是统一的,只是角度不同。
再次,亚氏对“自然”的规定和理解, 是在对前人思想综合基础上的超越和创新。
如果把亚氏对自然“多种意义述说”的含 义拆开来看,可以说,多数规定都是前人或 明或暗、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讲过了 的,他的贡献或功绩,似乎只在综合和梳理, 并在综合的基础上突出自己认为的重点。但 实际上,如果我们从整体上来把握他对自然 的规定和理解,并把它们与前人的有关认识 作一比较,就可发现,他的真正贡献不在综 合,而在创新,即重塑自然概念。这种创新,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亚里士多德论“自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