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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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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力量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黑龙江省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状况,制定本评审 标准。
其次条 专业划分
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商业工程、地震工程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机械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掌握、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电工测量、设备治理、设备修理、动力设备运行、治理与修理等的科研开发、 设计、制造、监视、检验、销售、效劳及技术治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建材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 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 制造加工、工程设计、非金属建材、地质探矿、测试及相应
的配套专业的设计、施工、科学争论、推广及技术治理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纺织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麻、棉、毛、丝、针织、 染整、机电等纺织工程的科学争论、设计、生产技术治理、 产品开发、销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轻工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食品、日化、造纸、动力、 塑料、轻工机械、印刷、皮革毛皮、家用电器、木材制品、衡器、装饰装潢等的科学争论、工程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治理、开发、销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冶金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冶金地质勘探、冶金测量、 采矿、选矿、矿山建设、矿山机电、焦化、钢铁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机械、冶金电气、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理化检验等的生产、科研、设计、规划、技术开发、科技治理、生产实习、教学指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艺〔石油炼制、 橡胶加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环保等〕、化工分析、化工仪表、化工机械、化工技术治理的科研、设计、生产、治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商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商 品养护、商品检验、商品机械及相应配套专业生产、设计、 科学争论、技术培训及技术治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地震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地震科学争论、工程技术、
监测、分析预报、科技开发、科技治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 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 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其次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需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到达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
〔二〕具有争论生班毕业证书或其次学士学位,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 4 年, 任助级职务 4 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2 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 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三、破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一般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 12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7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一般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6 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2、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第八条 猎取及处理信息力量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需到达规定标
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需到达规定标
准。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学问
〔一〕较全面、系统地把握本专业的根底理论学问和专 业学问。
〔二〕生疏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
〔三〕了解本专业的和进展趋势。
〔四〕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学问,并根本了解 国内外现状和进展趋势。
〔五〕一般地了解现代治理科学学问。
〔六〕一般地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 规。
〔七〕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力量。 二、工作经受与力量
〔一〕具有独立工作力量,曾独立完成或直接参与完成过比较简单和一般技术难度的工程技术工程工作的全过程,
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简单的技术问题。
〔二〕能正确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 标准。
〔三〕具有肯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力量,在所从事 的技术工作中有肯定程度的创。
〔四〕消化、吸取和把握计算机应用软件,并能用计算 机关心进展工作。
〔五〕具有肯定的技术经济分析和初步的市场分析力量。
〔六〕具有肯定的综合、分析、推断、总结和组织协调力量,参与过工程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和试验争论工作。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 1 项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工程,或对行业进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重点工程,经实践检验及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完成 1 项技术工程〔含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制造性和颖性;
3、完成 2 项具有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简单的工程〔含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肯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提出 1 项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
进步或行业进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5、完成的工程获得市〔地〕级三等奖;
6、获得国家专利治理部门授权的制造专利或有用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共同制造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字数 1500 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 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或为大中专院校承受的教材 1 部,字数 1 万字以上。
第十一条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学问
〔一〕娴熟把握本专业的专业学问,并在某一方面有比 较深入地争论。
〔二〕娴熟把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
〔三〕生疏本专业主要相关产品的和发 展趋势。
〔四〕根本生疏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专业学问,及国内 外现状和进展趋势,生疏工业工程技术。
〔五〕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二、工作经受与力量
〔一〕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阅历,曾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技术密集、技术难度较高或较简单的工程技术工程工 作的全过程。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力量和肯定的市场分析 力量。
〔三〕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力量,工作有制造性或颖性,其产品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能满足使用 要求。
〔四〕能娴熟地运用计算机关心进展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推断、总结力量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力量,曾担当过工程负责人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 专业工作任务。
〔六〕能担当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和编写产 品说明书等工作。
〔七〕能组织、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工作。
〔八〕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和 产品验收等工作。
〔九〕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力量。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 1 项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工程,或对行业发
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工程,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 验收通过;
2、完成 1 项大型或 2 项中型工程工程的技术工作,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3、完成 3 项难度较高的和简单的技术工程〔含制定重要的标准和重要的技术推广应用等〕,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提出 1 项科技建议,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进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并被省〔部〕及有关部门 承受;
5、完成的工程或课题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产品奖等专项嘉奖;
6、获得国家专利治理部门授权的制造专利 1 项,或有用型专利 2 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每篇字数
1500 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 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或为大中专院校承受的教材 1 部,字数 3 万字
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需同时具备。
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
专业的。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指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第十七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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