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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校园招聘在全国各大院校如火如荼地展开,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特提醒经验尚缺的求职者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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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惕求职“陷阱〞】
高职诱惑试用期白用 大学生求职请擦亮眼睛
★202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30万,加上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背后,另一隐忧更加刺痛着社会的神经,这便是就业陷阱。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就业心切的心理,在招聘时编织美丽的谎话引其上钩,从中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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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个美丽的谎话
“高职诱惑〞:“储藏经理人〞本是保险业务员
案例一:“我是应聘经理助理,为什么变成业务员了呢?〞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吴春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前几天,吴春在人才市场看到广州某传媒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月薪1800元,对工作经验没什么要求,唯一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
吴春报名后被告知,无需面试三天后直接接受培训。当吴春三天后赶到培训现场时,发现前来培训的有二三十人。再三询问下,吴春才知道“经理助理〞变成了业务员,主要销售保险和保健品,工资待遇是一个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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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北京某学院网络编辑方向的应届毕业生刘军也有相同经历。去年11月,刘军接到一家自称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 ,被告知已被录取为“储藏经理人〞。刘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 ?但刘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
原来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他,而所谓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藏经理人〞那么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咨询后,他才明白公司要招的是保险业务员。刘军所学的专业是网络编辑,而不善言谈的他竟然被业务经理夸成了“他见过的最适合做保险的毕业生,不做保险将会是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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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一场面试的悲哀
“面〞里藏针:面试作业实为“骗财夺智〞
案例一:“辛拉面〞,这是在剧烈求职竞争的背景下诞生的求职新名词,指辛苦拉来面试时机。据统计,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大学生往往要投出50份以上的简历才能获得不到4次的面试时机。
“在招聘会上能找到工作的人并不多,太多的企业在变相宣传。〞某财经大学经济系毕业生小华就是典型的“辛拉面〞,先前所投递的简历,没有任何回音,但她仍不依不饶地挨门自荐,试图获得面试时机,小华说:“重要的是为自己争取时机。〞
前不久,一家还不错的企业通知面试,小华乐坏了,简单的几句问话后留给她一堆“作业〞。“面试的是翻译,费了特别大的劲,翻译了十篇文章作为笔试题目,面试还让帮助接待一个国外客户,最后却杳无音信,师哥告诉我肯定是‘无偿奉献’了。〞这位才女见人就说她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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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温馨提示:人力资源专家周园说,“现在毕业生已经根本能识破先交押金类型的就业陷阱,但决不可掉以轻心,并不是只有收费才是求职陷阱的特征,现在不法企业利用毕业生求职者涉世不深,而大肆侵占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已经成为‘求职陷阱’的新形态〞。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方案书、筹划创意……求职者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吃上了一顿营养丰富的“免费快餐〞。
“不管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单位利用求职人期待过高、求职心切、经验缺乏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长期关注校园招聘及学生就业的麦可思教育咨询公司总裁王伯庆博士表示,毕业生就业不仅要主动和多尝试,还要多与有经验的人交流,要办理正规书面手续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利益,不要抱有“中彩〞心态去轻信那些“太好〞的招聘职位。这样,绝大局部求职陷阱可以轻松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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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惕求职“陷阱〞
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为了使你能够顺利找到适宜的职业,你还应该在求职的过程中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试用期“陷阱〞
每一个职位一般都会有最初的试用期,但有些用人单位会利用“试用期〞一说,延长试用时间,或是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应聘者不合格为由拒绝续约。而在新?劳动法?中的规定那么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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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因此学计算机专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根底课外,还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8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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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小杨终于得到了某公司的试用通知,开始上班了。他做的工作是网络维护。第一天,主管带他到公司各个部门走了一圈,熟悉情况,对他的业务能力也做了初步了解,对他也挺满意的。可是第二天,当他准备去上班的时候,却接到了公司打来的 :“对不起,你的那项工作我们已经有更适宜的人选了,你不必来上班了。〞对公司的这个“解雇〞决定,王同学觉得十分气愤:“我做错了什么?他们凭什么在上班的第二天就把我撂下了?!〞
即使再气愤,小杨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个结果。因为从一开始,该公司就以试用为名,没有与他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他没有方法讨回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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