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440000-201706-146004-0023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磋商文件上注明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我司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磋商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6月21日17:00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建议提前转账。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保证金”信封中。
三、 参与磋商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需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四、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五、 请正确填写《首次报价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磋商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
六、 请仔细检查《报价函》、《首次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七、 建议将响应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八、 分公司参与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
九、 供应商请注意区分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
十、 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提交两份不同磋商响应方案的,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响应文件无效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附我司地图: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 9
(一)总则 11
(二)磋商文件 14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5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五)关于评审 18
(六)关于成交供应商 20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八)授予合同 21
(九)关于询问、质疑 21
(十)关于投诉 22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 23
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27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 35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目录 39
第二章索引 40
2-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40
2-2 评审要素响应资料表 41
第三章资格审查文件 42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声明函 42
3-2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44
第四章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45
4-1 报价函 45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6
4-3 首次报价一览表 48
4-4 详细报价表 49
附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50
4-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51
4-6 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52
4-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3
4-8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5
4-9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56
4-10 类似项目一览表 57
4-11 保证金退还说明 58
4-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9
4-13 磋商保函(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无需提供磋商保函) 60
4-14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无需提供磋商担保函) 61
4-15 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如联合体参与磋商,需提供) 63
第五章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64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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