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学籍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教学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针对学习者的流动性大、学业分类多、变化频繁,经学校研究同意,本校制定弹性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学员学籍及学籍档案管理由学校继续教育处负责。
二、学员学籍档案应包括报名登记表、注册登记表、上课缺课登记表、成绩考核登记表、缺课情况及原因记载、退学情况记载、结业情况记载等内容。
三、新学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包括报名专业、报名时间、学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学校应告知学员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登记表由学员本人用蓝、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并签名。
四、学校建立学员入学注册制度,新生开课一周内由继续教育处管理人员依据学员报名登记表按教学班进行入学注册。内容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分学期连续学习的,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五、学校建立模块式的课程体系,学习者可以自择入学时间,自调学习计划,自选学习课程,自导学习过程,自定学习时空,自主工学交替。学校的教育高速公路为学习者开辟了更多的入口和出口,快速而便捷。
六、学校建立学员上课缺课登记制度。按教学班建立学员名册,由班主任页负责登记学员的上课、病假、事假、旷课等情况。学员不明原因连续缺课2次以上的,班主任应同学员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入班主任工作日志,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
七、学校可以随时接纳需要学习的各类学习者, 学习者在学期间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工学交替、学学交替、修学等,学校也可以根据企业或个体的要求,实行订单式培养和培训,学制年限具有弹性。(见说明文件)
1、工学交替。学习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习过程中申请参加就业和社会创业,分阶段完成学业。就业和社会创业活动结束后,再重返学校,继续学业。
2、学学交替。部分学习者考虑自身今后的发展,在学期间选择其他学校(院)课程前往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还有一部分学习者会考虑到经济等的因素,就近参加有关学校的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完成相应的学业。
3、休学、复学、停学。学习者因多种原因需要暂停和停止学业的,经学校批准,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八、学员在学期内要求退学,应由学员本人,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由学校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班主任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工作日志,继续教育处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并取消该学员注册。
九、学校建立学员成绩考核登记制度,由班主任按时登记学员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表,交继续教育处保存。
十、学校对学分制、证书制的认定不再是单一的和封闭的,学习者在校内外参加的相关科目的学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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